第二,學會搭配。
只有穩住這兩樣,他們的成衣,才會有銷量。
至於為什麼要走賣成衣的路線,當然是因為成衣比光賣布匹賺錢多一倍都不止,所以,喬桑一開始,就把目光放在了成衣店上。
畢竟,自己以後還要養蠶,抽絲,建自己的紡織廠呢。
「對,喬姑娘,你實在是太厲害了,原來,衣服做的沒錯,而是缺少了搭配的東西!」
要不是喬桑一點撥,他就算做再多的衣服出來,也發現不了問題。
因為,他一直懷疑,是自己的製作有問題。
之前自己的衣服,就被喬桑狠狠的打擊過,只注重好看,實用性太差,所以,他現在改進了許多。
「可不,所以,你好好做,別著急,做不完,明兒還有一天,咱們的樣衣,只需要三十套就夠了。」剛剛撿起來的時候,她數了數,應該有差不多十套了。
明兒,其他事情都交給她做,而他,只要負責好好的把衣服做出來就OK。
薛秀才停下手中裁剪布料的手,看向喬桑,那墨黑的頭髮,多的綁在身後,少數散落在身前,配上他白淨的臉,好一副俊俏書生圖。
明明他穿著灰褐色的長衫,也沒穿的多華貴,喬桑卻看得入了迷,這樣乾淨的書生,文靜典雅,確實能迷倒不少少女的心。
「不是二十套嗎?」他記得她給他的圖紙,只有二十套啊,怎麼一下子,又變成了三十套?
「本來二十套,但是我等會兒再畫十套男裝出來!」光是女裝怎麼行,走了一趟青樓,讓她頓時明白,其實男人的錢,才是最好賺的。
「男裝?」這下子,薛秀才更加好奇了。
在他的眼裡,普通人家男子穿的男裝都差不多,除了顏色和布料的差別,款式上沒什麼可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