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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這項鍊是我的,不是你的。」那女人還狡辯說項鍊是她的。
方文靜就呵呵了,問她,「你叫什麼名字?」
「張……張桂花。」那女人小聲說出自己的名字。
「張桂花是吧,你說這條項鍊是你的,你怎麼證明?」方文靜也很有耐心的問她。
張桂花眼神閃躲,支支吾吾的說,「這項鍊在我手上就是我的,是我出嫁的時候我媽給我的陪嫁。」
「你媽給你的陪嫁上寫我的名字?」方文靜氣笑了。
找藉口都不會找個像樣的。
這也難怪,這年頭幾個人買得起黃金?
更別說在金子裡面刻字這種事。
也就靳雲峰這麼閒才會做這種事。
「啥字?你別胡說,我的項鍊裡面啥字都沒有,這是我媽給我的項鍊,不是你的。」張桂花把黃金項鍊抓在手裡,死活不肯交出去。
「要知道是不是你媽給的陪嫁也簡單,去問問就知道了。」方文靜聳肩,又說,「不過今天我丟項鍊的事,就要報警找派出所了,這麼貴重的東西丟了,肯定要給我找回來。這要是知道是誰偷的,肯定要給判刑捉住坐牢。」
方文靜故意嚇唬張桂花,想讓她露出馬腳。
張桂花一聽方文靜要找派出所報警,還要把她捉去坐牢,嚇得連都青了。
她就想偷個東西,沒想要坐牢啊。
這要是坐牢,她男人肯定不要她了,她後半輩子咋辦?
想到這,張桂花就更害怕。
「我……這項鍊是我撿的,對,是我撿的,不是偷的,你說是你的我還給你就行了,別找派出所抓我坐牢。」張桂花嚇得臉色蒼白,剛才還拽得很緊的項鍊這會兒趕也不敢拽了,趕緊丟出去。
靳雲峰伸手接過項鍊,檢查一下項鍊裡面刻的字,就是他媳婦兒的。
偷東西,還推他媳婦兒,當他是死的嗎?
「那你說說你在哪裡撿的?」靳雲峰冷著一張臉說。
「我……就在地上撿的。」張桂花抓著自己的衣角,小聲的說。
「那你給我再撿一條來看看。」黃金項鍊這麼好撿的話別人還辛苦幹活做什麼?直接蹲路邊撿黃金過日子得了。
張桂花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就想走。
可方文靜會讓她走嗎?
明顯不會。
這件事沒說清楚,是不可能讓她離開。
「你偷我項鍊,還推我,讓我這個孕婦差點摔倒,你就沒點說的?」不說賠償,起碼應該道個歉吧?
什麼表示都沒有,就想走,當她是什麼?
張桂花臉色蒼白的看著方文靜,瞪大眼睛說,「你都沒事,還要我幹啥?」
「我沒事是我運氣好,不能抵消你做過的事。」按她那神邏輯來說,要是她想殺人,對方運氣好沒死成,她還就沒罪了?
真的是神一樣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