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家男裝品牌店,賣的全部都是男裝,而且都是一百塊錢以上。
季凌薇問過了,一共是有七天的試用期。而試用期過後是有三個月的實習期,實習期過了之後才是正式員工。
試用期的七天,沒有任何工資。吃飯是自己帶飯過去,要不然就是自己點外賣。
而實習期和轉正的工資是保底加提成,而至於是怎麼保底和提成的這個沒有說,畢竟人都沒有來面試,而且還沒有試用期,又怎麼可能跟季凌薇說試用期和轉正後的保底和提成呢。
季凌薇是第二天讓陳濤開車帶著自己去面試的,還算是比較順利,讓第二天就開始上班。
只不過季凌薇這一次帶過來的鞋子基本上都是高跟的,而賣衣服是不能坐下的,那肯定是要買一雙平底鞋。
陳濤也沒吝嗇,當下就帶著季凌薇去買了一雙幾百塊錢的鞋子,還買了一個飯盒,就是為了她平時可以帶飯過去。
本來季凌薇是想著說到時候買一個自行車的,畢竟如果沒有自行車的話,想要去上班也就只有讓陳濤送自己了,結果陳濤說他到點送她上班就是了,給季凌薇感動的一塌糊塗。
其實去賣衣服最開始就是讓她們記那個編碼,然後做的都是一些什麼打掃衛生的活,接待客人什麼都完全都不用她們。
說的好聽一點的是試用期,說的不好聽的其實就是一打雜的。
一直做了七天,四個人中也就只有季凌薇通過了試用期,然後開始進入實習期。
而季凌薇在聽到實習期的要求之後,立馬就轉身辭職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