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話果然沒錯。誰又能想到,當初被人欺辱得不能還手的人,有一天竟然站在了她們頭上。
並且還左右她們的婚姻大事,痛不能還手,罵不能還口。不見血不見刃,太解氣了。
往後,也沒人能再欺負得了她。
於是乎,皇后娘娘一改往日的溫婉矜持,這一日喝了幾大碗甜湯,撐得睡不了覺。
三日後,聖旨下到了寧安府與國公府。
不過,這旨意卻是讓人大吃一驚。
國公府二小姐慕晗煙,納入寧安王府為妾。念其與寧安王已有夫妻之實關係,允其先入王府,伺候寧安王,並為王府開枝散葉。待慕大小姐婚期定了,再一併納入寧安王府。
意思便是,果真如傳言所說,同為國公府嫡出小姐,一個能為妻,一個卻只能為妾。並且,旨意上所言,這二小姐還未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失了貞。
不論何種原因,放在世人眼中,都乃傷風敗俗之論。有違人倫,不為世俗所容。
可說到底,這事實在是令人費解啊。
不過,後又聽聞。這國公府大小姐乃是系天聖國運之人,日後是要嫁予寧安王的。若二小姐先一步入了王府,並且為妻。於大小姐定國運興亡之說,便是衝撞。
這是忌諱。
這一點,才是天聖上下所不能接受的。
要是僅因二小姐一個正妃之位,便棄國運於不顧。那可就是因小失大,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況且,這大小姐還有雲相爺撐腰呢。不是說前些日子,雲相爺將人接到府中住了一段日子嗎?
本來還以為兩人有什麼呢,沒想到,寧安王卻一口篤定,說大小姐與雲相爺乃是義兄妹的關係。照顧,也是應當的。
這件事雲相爺也沒解釋,百姓也當默認了。
所以,事已至此,大家都覺得,二小姐還是委屈一下的為好。畢竟,國運可是大事。
況且,寧安王前幾日可是說了,只娶大小姐一人為妻的。
以前,這大小姐便追著寧安王不放,想來是寧安王看到了大小姐的好,所以二人才兩情相悅。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