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去鄉安村的時候,他在永和鎮停留了一個月。
鄉安村他是陌生的,村裡的人也一個不認識。
他白天去附近的山上觀察村裡的地形,傍晚去村里人的屋旁,偷聽那些人的身份,等村裡的人睡下了,他才帶著孩子回鎮上休息。
連續一個月,摸清了屬於『李長輝』的所有信息。
而那個被父母逼迫著跪在路邊的少女,他見過好幾次,第一眼,就是雙眼渾濁,死氣沉沉,命不久矣的模樣。
眾生皆苦,他救不了那麼多,從而看淡生死。
當時只覺得,死了也好,死了也能少遭罪,不用被當成貨物賣與他人磋磨。
甚至,他就坐在她的對面,看著她咽下最後一口氣,暮色和氣死瞬間瀰漫。
哪怕在邊關見慣生死,親眼看著無數人倒在眼前,即便曾被鮮血眼紅眼眶,也依舊有一瞬間的震撼。
原來人死時,還能是這樣。
也就是這剎那間的震撼,讓他盯著瘦骨嶙峋的少女多看了幾眼。
也就是這幾眼,才讓他看到,明明垂頭咽氣,下一瞬就要栽倒在地的女子,身體一晃,居然顫顫巍巍的直起了身。
渾濁的眼神變得明亮,只是帶了一絲絲迷茫,視線探究的搜尋周圍的情況,好似對這個世界充滿了好奇。
難道是山精野怪?
少時看過鄉野怪志瞬間湧入心頭,等反應過來,人已經站在少女的身前。
窩在旁邊等著買家的中年男人一溜煙的爬起來,熱情的跟他推薦自己的女兒,如何如何的能吃苦,能幹活,能隨意打罵等。
女子聽見了,卻只是癟癟嘴,之前的絕望和暮色一掃而空,只是揉揉肚子,顯然是餓得不行。
李長輝想也不想的就買了下來,若真是山野精怪,總不能放任她去禍害旁人,索性帶在身邊親自看管。
女子說她餓得很,餓到能啃掉一頭牛。
李長輝震驚,難道真是妖怪俯身?不然怎麼能吃得下一頭牛?
正好此時經過餛飩攤旁邊,李長輝忙讓老闆煮了兩大碗,本來兩碗都是給女子吃的,甚至還想著,如果不夠的話,再煮。
總而言之,不能讓她去禍害人家的牛。
結果女子只吃了半碗就開始打飽嗝,還說什麼不能吃太多了,餓久了,吃得多腸胃受不了。
不得已,剛吃過飯的李長輝,只能自己把剩下的全部吃掉。
至於嫌棄?有什麼好嫌棄的?
打仗的時候糧草供應不及時,掉在泥水血水裡的乾糧,不還是撿起來就繼續啃。
就算是他也一樣,戰場上,誰也沒那個資格搞特殊。
為了安撫這個『妖怪』,李長輝表示,自己只想要一個幫忙照顧孩子,能夠做一日三餐的人,希望女子可以幫忙,他會提供她所有的衣食住行。
畢竟書里的妖怪都是這樣寫的,剛入世的妖怪,為了隱藏身份,不會輕易傷人。
把妖怪放在自己身邊,總好過讓她去胡亂闖蕩,傷了凡人性命,就算妖怪突然暴起傷人,他至少也能第一時間阻止。
不得不承認,剛帶著『妖怪』回鄉安村的時候,他就連晚上睡覺的時候,也不敢睡得太沉,時時刻刻注意著身邊的動靜。
沒錯,睡在一個屋,也是他故意安排的。
若真是另一個女子,他必定不會如此,哪怕條件有限,他也會想辦法讓兩人分開住。
但是這個『妖怪』不同,他得親自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