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江珩已經問王所:「這照片是誰拍的?趙圓圓?」
只要王所承認拍照的人是他找的,就可以坐實他試圖搞小團體,破壞同事關係,這種行為在院內是明令禁止的。
王所當然不會上這個當,反而這個問題讓他覺得江珩黔驢技窮了,他稍微放鬆了點。
「拍照人的身份和你無關。」王所說,「你只需要知道照片是原圖,沒有經過任何處理就夠了,這個不用我說,你自己心裡也該清楚,一個大男人,承認這一點的擔當還是該有的吧?」
王所這麼說其實就很無賴了,話里話外透著「就算是我派人跟拍的但是你沒有證據所以就拿我沒辦法」的氣息。
「確實該有點承認的擔當,敢做出拍照這種事,就不要怕被人抓住尾巴。」江珩點點頭,表示自己很贊同王所的話。
王所愣了愣,臉色一下變了。
他難道真有後著?
江珩已經從襯衫口袋裡拿出個優盤,遞到王所面前,他先報了個車牌號,然後笑著說:「所長,您知道有種東西叫『行車記錄儀』嗎?」
——
王所面如死灰。
行車記錄儀基本是現在每輛車的標配,可以通過超清攝像頭記錄下車行時周圍路過的車輛、行人等信息,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是非常有力的還原現場的工具。
如果說手機拍攝無法確定時間地點,像素也很有限的話,行車記錄儀卻一定可以清楚記錄下鏡頭中的車型車號以及錄像發生的時間。
「這個車牌號還挺熟悉的吧,昨天晚上一直跟著我們的車,我把記錄儀裝在後擋風玻璃上,拍得非常清楚。」江珩說,「我今天早上好像還在院裡看到這輛車了,也不知道記錯沒,要不然我現在去停車場找一圈?」
「這……」王所無懈可擊的表情終於出現了裂痕,他定了定神才說,「你這話的意思是在暗示那輛車是我派過去的?你憑什麼這麼說?」
「不憑什麼,我確實沒有百分之百的證據,只不過是這輛車的車主剛好是跟我一起出差又給您事無巨細匯報的趙圓圓,聽起來有點巧而已。」
說完江珩笑了下,拿出手機在王所面前晃了晃:「我一直在錄音,您應該也錄了吧?不如把錄音的內容交給院辦,讓院辦自己甄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