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不去紐約,一來是因為病了,堆積的事情到今天不得不做,不是小年輕了,正事該做還是要做。二來雖是勞累過度導致,但也是真病了,人也難受,臉色不好,怕讓她看到影響比賽心情。
未曾想,傻姑娘說來就來,招呼都不打一個。
一個女孩為了他長途而來,或是做一些看上去鍥而不捨,看上去付出一切,看上去感動了全世界的事,過去不是沒發生過,不是沒有過,可他都沒在乎。
可她不同,殷果不同,從一開始就不同。
心是他先動的,追也是他先追的。今天卻是她跨越數百公里,在大賽前趕過來看自己……不過就是嗓子啞了,多大點兒事。
他拍拍她的後背:走了。
明明說走了,還不鬆開,也不動。
“去哪?”她嘴唇動了動,小聲問,問完又趕緊說,“我在火車上吃過了。”
林亦揚的毛病她已經摸清楚的了,太愛請人吃飯,所以要第一時間背書——不餓。
他摟著她,把手機打開,給她在備忘錄里打了一行字:訂酒店了嗎?
她搖頭。
他繼續打字:想住哪?帶你去。
她可不是為了體驗華盛頓各大酒店而來的。
“不著急去,”她說,“不是旺季,應該……挺好訂的。”
林亦揚又在她眼前打了一行字:想四處逛逛夜景?
她揉著自己的後腰,搖搖頭:“逛不動,坐得腰疼了。去你家吧。”
想了解他的生活軌跡。
這裡和紐約不同,是他真正生活了快三年的地方。在認識林亦揚之前,這裡對她來說就是個標誌建築物和博物館很多的城市,她還曾計劃著,哪年有空一個個逛過來。
可現在,她對那些的興趣都喪失了,想去看他住的街道和公寓,甚至公寓門口的一棵樹對她的吸引力都比白宮要大。
“不方便?”她發現林亦揚沒馬上答應。
也不是不方便,只是覺得沒什麼好去的。
殷果鬱悶地等了好一會兒,沒回音,輕輕用膝蓋撞他的腿:“說話。”
他在備忘錄里打字:
我在想,床上挺亂的。
好好的,提床幹什麼。
“亂很正常,男人的床……房間都挺亂的。”
林亦揚雖然是個正常男人,會對喜歡的女孩有非分的想法,但剛那句話還真不是衝著那方面去的。他又打出一行字,遞到她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