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和和小朋友很大方地從鄭諧口袋裡抽走兩張大鈔,蹦蹦跳跳主動去排隊時,更令她吃驚的事qíng發生了。鄭諧壓著和和的腦袋把她按在座位上:“乖乖坐著。”然後鄭諧居然去主動排隊!她第一次見鄭諧排隊!但是和和顯然一點也沒覺得讓鄭諧親自幫著排隊買吃的是一件多麼榮幸的事qíng,所以還挑三撿四:“我不喜歡牛奶,我喜歡可樂。”還有:“我喜歡巧克力聖代,不喜歡糙莓味。”
第三站去商場。鄭諧很耐心地在玩具區等著和和檢閱所有的仿真娃娃。和和說:“我喜歡穿huáng色衣服的那一個。”
鄭諧說:“粉色的好。給她包起來。”
和和說:“我喜歡huáng色的。”
服務員說:“到底哪一個呢?”
鄭諧說:“兩個都包起來。”又回頭問高莫莫:“你有喜歡的嗎?”
高莫莫還蠻不適應這種局面。
經過一個加油站時,鄭諧下車去加油。筱和和先前已經主動地跑到后座,將副駕位子讓給了高莫莫。
等待的時間有點長,和和一邊擺弄著自己的新娃娃一邊輕輕哼著歌,她唱的是《Closetoyou》,字正腔圓的英文。
和和發現自己被注視,老實地說:“我五音不全,小學畢業時音樂成績得了C。哥哥教我每天把這首歌唱十遍,一直唱到不跑調為止,以後可以應付才藝表演。”
她見高莫莫不說話,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包裝漂亮的糖果遞給她:“姐姐你喜歡巧克力嗎?”是她非常熟悉的那種牌子。和和又把兩個娃娃給她看:“姐姐你喜歡哪一個?送你一個好不好?”
高莫莫說:“你最喜歡冰淋淇,巧克力和布娃娃,對嗎?”
和和想了想說:“我還喜歡看電影。”
高莫莫翻女xing雜誌,其中一本的qíng感專欄里說:最無望的等待,並不是他永遠不會成為你希望的那樣。而是他明明做了這一切,卻不是對你。另一本雜誌上有篇文章則叫作《影子女人》。
新學期開學不久後,高莫莫提出分手。
鄭諧平靜地問:“認真的?還是說著玩?”
“認真的。”
“好。”鄭諧說,沒問理由,也沒有半句挽留。
很多年後,高莫莫陪同丈夫出席一個商務餐會時,又遇見了鄭諧。她一眼認出鄭諧,鄭諧卻很久後才想起她是誰。
已經幸福美滿的她可以坦然地給鄭諧看她孩子的照片,也可以坦然地問他:“當初怎麼會選我作女朋友呢?”
鄭諧給了她一個跟沒回答沒什麼兩樣的答案:“因為那時候很想要個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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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和的“初戀”
和和認為自己的初戀是岑世,但鄭諧按照心理學上的“初戀”定義,一向認為和和的初戀對象是一個叫蕭莫的男人。
蕭莫是個很有才氣的年輕人,少年時便開過個人書法繪畫作品展,經常在當地報紙上發表個小詩小文,在當地小有名氣。他的文字又邪氣又犀利,他的畫很另類,但和和喜歡得要命。
鄭諧將要上大二的那個暑假,地方電視台舉辦了一檔長達一個月的綜合才藝比拼節目,這個半名人居然參加了。
雖然他在鄭諧眼中實在沒什麼了不起,但是在和和眼中他簡直是神人,因為他是繪畫組中唱功最qiáng的,是歌唱組中舞技最高的,是舞蹈組比賽中寫字最好的,是書法組中長得最帥的。而且,這個年輕人有著憂鬱的氣質。
和和迷這個人迷得七葷八素,每天抱著電視看完直播看轉播,有一回直播過程中突然停電了,她急得哭起來。鄭諧覺得她沒出息透了。
更沒出息的事還在後面。她曾經打電話給電視台抗議評委不公正,她換了兩部電話打了兩個,打第二個電話時捏著鼻子裝另一種聲音;她纏著鄭諧給她弄現場門票,抱著一大捧能把她淹沒的鮮花去獻寶。
自從鄭諧上大學,按他的要求,和和每兩周給他寫一封家信,手寫的,不能少於一千字。
不出他所料,和和的家信里充滿了蕭莫的內容:
——我們家蕭莫出了一張單曲。歌名是blablabla……
——我們家蕭莫出了一本詩畫集。裡面的內容是blablabla……
——我們家蕭莫要自編自導自演一部電影。電影講的是blablabla……
——我們家蕭莫……
和和的花痴行為越來越過火,後來直接在信里抄某位蕭才子的文章段落湊字數。
鄭諧忍無可忍,一邊把她的字數要求減到六百字,一邊警告她以後不許在信中提這個名字。
再後來,他就開始與高莫莫jiāo往了。至於這兩人名字里怎麼都有個莫字,純屬巧合。(因為是從讀者那兒徵集來的)
但是蕭莫沒有大紅大紫。他信心滿滿地自己投資自拍自導自演了一部小成本電影獲得慘敗後大受打擊,就此銷聲匿跡了。
和和傷心了一陣子後,再也沒提起這個人。
多年後鄭諧去內陸城市出差,發現一位滄桑的街頭畫家有一些面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