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
直到看清楚你的臉。
相片上的時間是2005年5月5日。
有一個囂張的姑娘,用一隻怪異的拖鞋砸中了我的腦袋。
當你下來尋找拖鞋的時候,我一直都坐在車裡面。當時的我,並不知道砸中我腦袋的是你。我只是想看看,是哪個冒失鬼,做出了這樣缺德的事qíng,然後好好的教育她一頓。
可是,卻是你。
命運真的是一個輪盤。
是一個你怎樣逃都逃不掉的輪盤。
是的,我認識你,早在2005年5月5日之前。只是,我從來從來都沒有告訴你,2005年5月5日,以及以前,我們曾遇見過。
梧桐那麼傷第八章紀戎歌篇二
麥樂現在正對著衣櫃發呆。眼光從“巴依老爺”轉移到掛在衣櫃裡的那個法式雙疊袖襯衫上。她一隻手捏住自己胸前,你送給她作為庇佑的護身符——那粒袖扣,jīng致異常,內斂沉靜的銀色,浮面上是jīng心凹刻的圖案,四周鑲嵌著鑽石樣光芒的寶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樣。上面寫著大寫字母:J。
她的另一隻手,伸向了那件法式雙疊袖襯衫,因為上面也有一粒多年不曾解下的袖扣。上面寫著大寫字母:RG。
這兩粒袖扣,同是英文字標:Cartier。
是的,莫chūn,這兩粒袖扣的大寫字母縮寫,就是:紀戎歌。
我的名字——JIRONGGE——J。R。G
當時的你,十六歲吧?
那是2002年吧?
一個不會遊戲的傻姑娘,居然那麼傻呼呼的就跳進了冰冷的水裡。當時的水很冷,我跳入水中,緊緊托起你的時候,已經陷入迷茫的你,居然還能對著我微笑。你真是從小就花痴啊。
當時的你,長長的頭髮,飄散在水面上,就像一朵巨大的雲彩。
黑色的。
所以,從此以後,我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多年,不敢改變。
那一天,我救下了你後,就撥打了120。
2002年的那一天,天有些冷的那一天,原諒我,不願意告訴你這是哪一天,因為我確實想將它,秘密地記入自己的心裡。
因為這一天,我吻了你。
當然,只是為了你能迅速地醒過來,我給你做人工呼吸。
但是,這一次,請允許,我的固執。
梧桐那麼傷第八章紀戎歌篇三
我更願意定義為,那一天,我第一次親吻了你。
小小的飽滿的唇,冰涼的味道。
所以,你第一次來我家的那個晚上,當我看見了那個失蹤多年的袖扣,我是多麼震撼。
一個男人,突然相信了命運。
相信了命運,將你帶給了我。
還有,那天,我還笑你,說,這才不是你的初吻呢!
你還跟我翻白眼呢。
我本來就沒說錯的,傻姑娘。
2002年的那一天,我早已經吻過了你的唇。
小小的飽滿的唇,涼涼的,就像一顆冰涼的櫻桃。
還有,你經常跟我提及那個天神少年,我從來不敢相信,自己多年前的這一次出手,居然讓你記得那麼深不可忘。
當時的你,好小,只有八歲,而我,也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小小的少年。
那是1998年吧?
我在那個暗無天日的胡同,“見義勇為”,卻被你抓傷了臉。
喏,你看,就是眉心的這道傷痕。這就是你八歲那年給我留下的印跡。你現在還經常極其無恥的對我笑,說,喂,你眉心的那個傷痕很帥哎。
唉,小丫頭,你這是王婆賣瓜嗎?
當然,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哦,你不知道的,還有,你十四歲的時候,在超市里,yù偷一副毛皮手套的事qíng。你知道嗎?當時的我,就在你的身後。
當時的你,就像一隻偷腥的小貓,戰戰兢兢的。
我看得心軟,又看得心疼。那個時候,我的眼睛,如果拍成相片,一定象極了兩道凜冽的傷口。
只是,在我發愣的時候,那個叫白楚的男子,已經比我還先走到了你的面前。
真該死,他當時牽了你的手。
更該死的是,你居然還那麼花痴的看著他,那種仰望的目光,真讓我想殺了你。
其實,我多麼自私,從我關注你的時候,或者說,從我第一次跟蹤你的時候,我就希望,我永遠是那個可以保護你的人;而你的眼睛,只能仰望於我!
那一天,真該死!
我看完了你們在超市的“纏綿”,還要看你們在超市門口“纏綿”。
白楚不過摘下了自己的圍巾圍到你的脖子上,你就感動得不行了。說你傻吧。你還一直不承認!
他若真的像我這麼在乎你,那應該脫下衣服給你才是!
對不起,莫chūn,我又說胡話了。
那一天,我就差了幾秒。
便註定了,我只能是你與他初遇的觀望者;便註定了,他會永遠以微笑的樣子,活在你的生命里。
終生不忘。
現在好了,我也不用再跟他計較什麼了。
他不僅僅是曾經牽了你的手,更是現在,俘獲了你的心你的人。
梧桐那麼傷第八章紀戎歌篇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