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周五放學早,這才三點半,不會耽誤你的。」
我冷著臉說:「你知道我和丁越戀愛了,你要是再糾纏,我告你騷擾!」
夏長寧笑了,「瞧你說哪兒去了,我要是想糾纏你,你還能和丁越親親熱熱地吃飯、逛街?」
他也沒說錯。他只要每次出現在我和丁越面前,衝著丁越來一句「寧福生是我女朋友」,我和丁越十有八九就會被他攪黃了。
我忍著心裡的不安問他:「你究竟有什麼事,現在說不行?」
「上車吧,外面太冷了。」
我警惕地看著他,夏長寧氣定神閒地坐在車上望著我。他會有什麼事?
「關於……你瞧瞧這個?」他從車內遞出一沓紙。
我打開一瞧,被上面的數字嚇暈了頭,「這是什麼?」
「阿七托我轉交的。他說,既然是我的朋友,收個成本價就是了。也不多,四萬多塊而已。」
「你敲詐!那些杯子、檯燈怎麼可能有這麼貴!再說,是你逼我的!我……我是正當防衛。」我對法律不太懂,不知道那天我氣暈了頭砸了西餐店該由誰來賠。是夏長寧讓阿七關了店門不准我走,可是,的確是我動的手。我越說越沒底氣。四萬多塊啊,阿七店裡的東西有這麼貴?
夏長寧呵呵笑了,下了車,很大度地說:「杯子、檯燈倒也不貴,就是你摔的那幾瓶酒貴了點兒。破酒瓶還留著呢,要不要拿去做個鑑定?」
我突然很想有錢,然後痛快地扔給他,讓夏長寧遠遠地消失。四萬多塊啊,我才工作幾個月,這事根本不可能讓爸媽知道。我該怎麼辦?
「這事我也有責任。這樣吧,你賠一萬五,餘下的我賠如何?」
「我得問問律師!」我不知從哪兒冒出這個想法。
夏長寧笑了,「福生,你又不是賠我,是賠給阿七。你不賠,去法院的原告會是阿七,被告是你和我。我和阿七朋友一場,我會承認錯誤的。對了,那些酒瓶上好像還有你的指紋。阿七已經做了物證鑑定。」
我聽了這句就知道肯定是夏長寧要搞鬼。他是做保全的,這方面他自然在行。他要做證人,用我的指紋做物證。當時就我和他在店內,他都認了大頭,這一萬五我能不賠給他?
「好,我扔的我認帳!我現在沒這麼多錢,能不能分期付款?」我一咬牙認了。一萬五,我一個月兩千,眼看快過年了,學校會有點兒年終獎,我爭取半年還清。
夏長寧呵呵笑了,「我替你還給阿七了,以後我是你的債主。我知道你不想欠我,利息按銀行活期算,成不?」
「行!」
「上車吧,去我辦公室簽份借款協議。」
我於是就這樣上了他的車。
夏長寧一溜煙兒把我拉到了一個住宅小區。我左看右看也不像辦公場所,不禁生疑,「你的辦公室?我記得盾城保全的辦公室不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