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長寧悠然地說:「我覺得和你簽個協議再公證一下比較好,畢竟女子與小人是一般難養的。」
我的臉刷地紅了。腿有點兒發顫,我膽怯了。
「協議內容很簡單。我幫你查丁越的事,你做我三個月的女朋友;三個月後你要是不愛我要和我分手,我夏長寧絕不糾纏你。白紙黑字各執一份,如何?當然,你也可以有附加條件。比如,夏長寧不得對你動一根手指頭等等諸如此類的,只要對你有利的條件你儘管提。」
「那個就不用了吧?」
「福生,我是生意人,在商言商。」
我被他稀里糊塗繞得不知道怎麼這事就說到這個份兒上了。
我和夏長寧真的簽了份協議,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我答應做他三個月女朋友,其間他不能違背我的意願做我不想做的任何事;三個月後若不能繼續交往,任何一方不得糾纏對方,影響對方的生活。
看起來對我有利。附加條件是夏長寧查清丁越這件事。
我看了又看,看得夏長寧悶笑,「要不要找個律師幫你看?」
我臉一紅,不是不敢相信他嘛。再說,我還從來沒簽過這樣的協議,和學校的合同都是爸媽代簽的。
「今天折騰一下午了,你願意和我一起吃晚飯嗎?」夏長寧極為有禮地問我。
我瞟了眼協議,腦袋還有點兒迷糊。
「按協議辦事。你要是不想和我一起吃晚飯,我就送你回家。」
「回家吧,累了。」情勢直轉而下,我想回家好好想清楚。
他二話沒說開車送我回家。
到了家,他停車,溫和地說:「把協議拿來。」
他又要幹嗎?
夏長寧嘆了口氣,把我一直捏在手裡都沁出汗的白紙片拿過去撕成了兩半。「瞧你緊張的樣子!我幫你查丁越的事,不勉強你。三個月什麼的,別當真了。」
他又要打什麼歪主意?
「福生,你是我見過的最單純的女孩子。可能是我在社會上混久了,認識的女人社會氣太足,所以才會覺得你好。不過,女人多的是,何苦讓你我都不舒服呢?這事我幫你,就當是認識一場吧。」
在他誠懇的說辭面前,我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小人了。他就像臨死赴刑場的義士,我則是最惹人恨的叛徒牆頭草,在他凜然正義的氣概面前慚愧地低下了頭。
愣了半晌,我才說:「不能做你的女朋友很對不起,你……會找到很好的女孩子的。那件事要是太麻煩的話就算了,我就當沒認識過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