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認真地告訴我,家裡還有弟弟、妹妹。賣幾年花,等到了七八歲,她就能掙夠讀書的錢了,但是這只是他們天真的想法。對於一些偏僻山村來說,一個家庭除了供自己吃飯吃菜外,收入不過是幾百塊錢,所以家裡女孩多的就租出來一年能有一千多元的收入。哪怕這些孩子被警察遣送回家,第二年,他們仍會被村裡的熟人租出來,帶到城裡繼續賣花。
有的孩子說他以後不會回去,大城市好,城市給了他們太多太大的誘惑。就算沒有人租他們出來賣花,他們中有的孩子也會偷跑到城市成為流浪兒童。有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說,她再大一點兒,就到城裡的餐館打工。
這些租出來的孩子還算好。還有一些流浪兒童,他們沒有父母,或者根本記不住自己來自哪裡,只能跟著社會上的閒雜人混生活。偷東西,搶劫,什麼都干。
採訪的時候,一個小女孩指著我手裡的大半瓶橙汁要喝。我說:「我去給你買一瓶。」她搖頭。原因是如果是全新的一瓶,她必須上交。我手裡喝過的給了她,她現在就能喝。
凌晨三點,馬路上出現了七八輛自行車。這些孩子歡呼雀躍地奔了過去。一輛自行車上搭一個或兩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