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那我可以……」
「不可以,馬上出去。」
靠。
初南得體地,優雅地,在心裡比著中指地,朝他牽出了一抹笑:「紀隊可真是不通情理呢,用著別人東西的同時還讓人滾。」
「你怎麼不說這個『別人』擅闖案發現場,在沒有任何特赦的情況下闖進警戒線?我能不能說你居心叵測破壞現場?」
「……」行。
說不過就撤,少和蠢直男浪費口舌:「既然紀隊一心為人民服務,又不需要女朋友幫忙,那女朋友這就到外面等你。」
說罷,她微微一笑,在轉身朝門外走去的同時,萬分優雅地,翻了個白眼:狗東西!
初南不跟狗東西計較,出門之後,把鍾妍家的門也關了。
大門另一邊的男人開始打量起這個屋子。
現場保留得不錯,從玄關到餐桌的那片地板上,至今依然殘留著兇手的鞋印。那是因為當天下了暴雨,兇手鞋底留有污漬,所有人都知道現場痕跡不得清理,於是鞋印就這麼被留下了。
可在這個狼藉的大廳里,腥紅的血跡沾得到處都是:有一刀封喉時從喉間呈噴射狀湧出的鮮血,也有鍾妍倒地後、在地上拖出的一米長的血跡。可兇手遺留下的那幾個鞋印卻乾乾淨淨,沒沾上一點紅——這說明什麼?
紀延安靜佇立,閉起眼:這說明什麼?
說明兇手在一刀割破鍾妍的喉頭後,很快就離開了。因為血液的蔓延需要時間,而在淌了滿地的血液蔓延到他的腳下前,兇手已經離開了這間屋子。
非常迅速。
那,這樣的迅速又說明什麼?
一刀封喉後,鍾妍還沒死,她還往沙發那邊爬了足足一米多——關於這點,兇手不可能沒發現。
可他就那麼走了,走得乾脆利落,就連留下來欣賞自己的傑作都沒有——為什麼?
因為他殺人不追求視覺上的快感?和一般的變態殺手不一樣,他並不享受被害者遇襲那一刻的無助和掙扎?他並沒興趣欣賞?
那兇手冒著那麼大風險殺人,為的又是什麼?
連著兩天殺害了兩個看起來毫無關聯的女人,可動了手之後,他不折磨死者、無心欣賞人類瀕死時的慘狀,所以——
動機呢?他殺人的動機在哪裡?
紀延拿出手機,給兇手的鞋印拍了照後,又在備忘錄里寫下了兩個字:動機?
收起手機,他又繼續往屋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