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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煙就是這麼的倒霉。

她的三十個代言裡,有兩個代言要破產了。

一個是經營不善,另外一個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文姐不愧是金牌經紀人, 品牌有問題, 她都可以考察的出來。

只要是有不對勁的, 就去調查品牌公司的各項數據, 有問題的企業的各類數據也一定是不正常,即便不是核心數據, 也會有一些常量上的數據出現端倪。

按照以往的情況, 花之煙她根本就不稀罕這些代言, 同時也會覺得經紀人是未雨綢繆了, 這樣小眾的一個糖果品牌, 怎麼會有問題?

實際上, 花之煙是知道這個糖果品牌的。

因為這是花家的一個產業,是自己的小叔叔——花如海經營管理, 花之煙只知道曾經在叔叔年輕的時候,也有失敗的經營經歷, 她也知道是這個。

花如還為了感謝自己, 帶著好意, 硬是要自己代言。可能因為是家人, 而跟花如海打交道,又有會因此跟爺爺伯伯爸爸近距離接觸。

這一次有個品牌有問題,如果放在營銷號那裡可不是小事。

不過又好像也不是什麼大事,畢竟花之煙如今有三十個代言。

但是,因為花之煙之前有一個看似很大的黑料——「某圈女星」,所以這件事一旦放在花之煙這裡,就是會被聯想被放大。

「文姐……泉林來那邊,我還想交涉一下,」花之煙想了一下,「暫時有關泉林來要破產的消息,先花錢穩住一段時間吧。還有另外一個,暫時也不用解約,這個代言是因為我朋友拿到的……」

她的意思是不用撇清關係,是朋友。

但是估計倒是一定會有人說,是花之煙代言的原因。

小叔叔年輕的時候大概也就有這麼一個失敗經歷吧。

泉林來是可惜,大概對方看中的就是那個核心技術吧。

**

《迷霧》首映禮上,有人提問。

「我來了預告,花老師的眼神,好像花老師。」

當即【花老師好像花老師】就上了熱搜。

花之煙憑藉著自己的努力,借著自己的代表作《我們的歲月》,已經後面的很多部電視劇,終於拿掉了「花老師」這稱呼。

由刻板印象的「花老師」,變成花老師。

她需要很多很都的努力,一部戲接著一部戲,這次就又被加上了固有的標籤。

《迷霧》是一部驚悚片,花之煙在裡面扮演一個讓人又愛又恨,還讓人害怕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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