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無條件的偏愛,無需言語的理解,而不是權衡利弊後的最優選擇,或者精準計算後得出的「合適」結論。
好比同樣是花,只要不是如火濃烈的紅玫瑰,哪怕是少幾分色度的弗洛伊德,或是美麗嬌艷的洋桔梗,都無法打動他。
堅定這一點,拒絕便有了底氣。
「抱歉。」黎棠說,「我覺得我們倆更適合做朋友。」
周東澤對他的回答似乎並不很意外,他面向窗外,淡聲問:「是不是因為他?」
重逢後,在酒店樓下看見蔣樓時,周東澤就隱隱有預感,哪怕當時黎棠腳步飛快,上車後沒有回頭看哪怕一眼。
可即便做過預設,面對這樣「不公平」的落敗,難免有些不甘,尤其當黎棠面對他的問題時,用沉默代替默認。
周東澤認真道:「在法律體系里,只要觸犯法規,就算另有隱情,就算受害者表示諒解,犯罪行為也依然成立。」
黎棠說:「我知道。」
他怎麼能不知道,在旁人眼裡,他有多傻,有多賤?當年廣播事件要不是被多方勢力壓下去,單論嚴重程度都足夠上社會新聞頭版。而作為事件的受害者,他竟然在七年後,在所有人都沒忘記這件事的時候,站出來宣布:我非但不恨加害者,不追究加害者的責任,我還像以前一樣愛著他。
黎棠閉了閉眼睛。
可是,誰又能真正了解其中的「隱情」?就算他自己,也只能從旁人口中拼湊出大致的軌跡,在未知全貌的情況下,誰又有資格來評判他的「輕易原諒」?
「你當年說得沒錯,他從來都是一個睚眥必報的人。」黎棠呼出一口氣,「他恨一個人,就要報復回去,哪怕這個人是他自己。」
「我猜法律體系里,從未出現過加害者和受害者是同一個人的情況,所以他做過的事,沒辦法僅憑一部法典或者幾段條文,去總結定義。」
這番話無疑表明了立場,態度堅定不可移。
周東澤舉起被放置到微涼的咖啡,一飲而盡。
放下空杯時,周東澤已然調整過來,哪怕笑容略顯苦澀:「朋友也好,友誼反而是相對穩固的一種關係。」
黎棠鬆了口氣:「……謝謝你。」
周東澤問:「接下來不會要說,『你是一個很好的人』了吧?」
七年前黎棠拒絕他時,用的就是這一句。或許那時候就該知道,他給不了黎棠想要的那種愛情。
黎棠笑了:「你確實是一個很好的人啊,你會找到更好的。」
周東澤說:「其實,我也有一件事騙了你。」
「什麼?」
周東澤笑著搖了搖頭。
沒有說的必要了。
因為他知道不會了,不會找到比黎棠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