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城裡老闆是給金招娣許諾500塊,金招娣是和李秀梅說300塊,但人家老闆不要蕭荷,這錢自然沒了。
想著到嘴飛了的300塊,李秀梅心像刀子絞了一般,所以在賀蘭提出結婚時,便要了100塊做彩禮。
要知道,在五里村,50快錢就能娶個好媳婦,還能很風光地辦酒席。
崔家雖然比蕭家好上一點,但絕不是大富大貴之人,100塊對賀蘭來說,等於是全部家當。
當蕭荷看到賀蘭拿著錢出來時,她手快,先搶了過去。
她知道這事對崔文彥不地道,且崔文彥對她也沒那方面意思,自己以後得先還了崔家給李秀梅的彩禮錢,報了恩情,才能走。
既然如此,這便宜就不能讓李秀梅占去。
蕭荷數了數,拿出三分之一,伸出手,遞給李秀梅。
30塊,她就值這個價。
李秀梅見錢被砍去大半,哪裡肯,命令說:“你個賠錢貨,現在人還沒嫁過來,就想著幫他們欺負你老子娘。快點,把錢全給我!”
金招娣也上前想從蕭荷手裡搶錢。
但蕭荷靈活,金招娣抓不到她。
蕭荷見屋裡有紙筆,又寫了三個字,“找警察!”。
遞給賀蘭。
當賀蘭讀給李秀梅母女聽時,她兩瞬間安靜,不猖狂了。
李秀梅見硬的不行,改軟的,“好閨女,你弟弟都十八了,媽得給他說親啊。你就這麼一個弟弟,你捨得看他打一輩子光棍?”
蕭荷拿回賀蘭手中的紙,又“刷刷”寫了一行字。
“捨得,這三十塊就當你們今天賣了我,以後你也沒我這個女兒,再也不要見了!”
李秀梅母女不識字,這話自然還是賀蘭轉述的。
李秀梅氣得唇角發顫,“好你個賠錢貨,以後你就是餓死,被這家人打死,你都不要回來找我。”
拿了30塊,李秀梅和金招娣氣鼓鼓地走了。
剩下的錢,蕭荷全還給賀蘭。
賀蘭有些意外,遲疑了一秒,才把錢收了起來。她對蕭荷的印象,大多是前日蕭荷為了何建國跳河,一個女人自輕自賤,賀蘭對蕭荷印象很不好。但方才的事,讓她對蕭荷有了點改觀,卻也沒有到好的程度。
不過,人既然是自己定的兒媳,賀蘭不愛刁難人,只要蕭荷踏實過日子,能不能旺兒子還是其次。
可崔文彥不樂意了。
他拉了蕭荷到屋裡,又拿出一張紙,憤憤說:“你到底看上我什麼?”
蕭荷拿筆飛快解釋,“對不起,如果我媽沒拿到錢,她不會放過我的。彩禮錢我以後會還給你。而且你媽說我能旺你,是真的。”
崔文彥天生倒霉,而蕭荷能預見別人的倒霉事,這不就是變相在旺崔文彥。
但崔文彥還不知道蕭荷有這個金手指,所以自然不會信旺夫命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