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秀梅剛站起來時,崔文彥就擋在蕭荷跟前,對著李秀梅他怎麼也喊不出那句媽,直接跳過稱呼,“當初你收了我家彩禮,就說好兩家老死不相往來,現在是你們自己離開,還是......”
後面半句沒說完的,可以說是恐嚇,但崔文彥到底還顧及是蕭荷親媽,便沒把難聽的話說出口。
從崔文彥親耳聽到李秀梅和金招娣說要賣女兒那一刻,崔文彥就對她們沒有好感,這種人就不配為人父母。
而崔文彥說的,就是蕭荷想說的話。就算原主吃蕭家米長大,但原主在蕭家勞心勞力十幾年,也夠了。
當初也是李秀梅自己點了頭,不再認這個女兒,現在即使啪啪打臉,她還是有自己的道理,“就算你們不認我們這個窮親戚,但總不能這麼打人吧。”李秀梅把蕭大寶拉到崔文彥跟前,“你瞧瞧大寶臉上的傷,都破相了,以後他娶不上媳婦,你們負責嗎?”
說來說去,李秀梅就是眼紅崔家今天打了一頭野豬,想來粉一杯羹。
但蕭荷明白,有了一次,就會又無數次。李秀梅和蕭大寶就是個無底洞。
比起蕭荷夫婦的堅持,賀蘭比他們多活了十幾年,她覺得蕭荷和蕭家打斷骨頭連著筋,斷不了的,至少蕭荷她爸是個有良心的。賀蘭嘆了口氣,問兒子,“他們好歹是蕭荷親人,就讓他們帶兩斤肉回去吧。”
崔文彥皺眉,親人也分好壞,崔文彥回頭看蕭荷,這事他聽蕭荷的。
蕭荷在末世見過形形色色的人,她一眼,就能看出李秀梅、蕭大寶是貪得無厭,索取無度的人。如果她今天開了先例,以後李秀梅就是附在她身上的螞蝗。
她想了想。進屋拿了紙筆寫。
“要肉可以,先給嫁妝。”
給了肉就說明要認李秀梅是親人,既然是親人,女兒結婚收了男方彩禮錢,卻沒有嫁妝,這種親人大可不必要。
崔文彥把蕭荷寫的讀給李秀梅聽,氣得李秀梅得臉青紅交加。
李秀梅指著蕭荷,吐沫星子滿天飛,“好你個賠錢貨,我果然沒有看錯你,天生賤命的賠錢貨。往後你要是被他們欺負,我看你去哪裡哭。”
又是這一句。蕭荷都聽膩了。
不說沒有這一天。就是有,到時候李秀梅只要有錢,壓根不會管女兒的死活。
李秀梅不給嫁妝,蕭荷就不肯松嘴。
鬧到最後,李秀梅口乾舌燥,還是沒能要到一兩肉,放了幾句狠話才不甘心回家。
回家路上,李秀梅越想越氣,讓蕭大寶先回家,自己回娘家找媽去。
而崔家之後又陸陸續續來了些村名,拿雞蛋、大米和其他東西,換走了七八斤肉。
剩下的肉,崔文彥把肉從骨頭上剔下來,一起放老薑、酒等香料熬煮。肉是要做肉乾的,骨頭當天晚上崔家三口,圍著飯桌,一起啃了。
這是蕭荷穿過來後,頭一回吃肉,嘴裡倍香。
晚飯後,蕭荷負責收拾,賀蘭把崔文彥拉到自己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