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說,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我覺得,日本的研究者,還是過分強調了日本文化對魯迅的影響。不管在日本期間,尼采的思想對魯迅有多大的影響,要尋找魯迅思想的脈絡,都不能離了前面提到的那兩個方面的影響。只有這三個方面的綜合的作用,才形成了或者說是組合成了魯迅思想的整體。僅僅任何一個方面的思想資源,都無法包容魯迅思想的豐富性或特異性。
魯迅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了尼采思想,不能光憑他早期的那幾篇文言論文中所說的那些話,如《文化偏至論》中所說:“尼之所希冀,則意力絕世,幾近神明之超人也;伊勃生之所描寫,則以更革為生命,多力善斗,即迕萬眾不懾之強者也。”不光是《文化偏至論》,還有《摩羅詩力說》、《科學史教篇》、《人之歷史》等,也就是收入《墳》中排在前面的四篇文言論文,我們都要辯證地看待。不管怎麼說,對這幾篇作品,魯迅是有言在先的。在該書的《題記》中說過:
這是我做的嗎?我想。看下去,似乎也確是我做的。那是寄給《河南》的稿子;因為那編輯先生有一種怪脾氣,文章要長,愈長,稿費便愈多。所以如《摩羅詩力說》那樣,簡直是生湊。倘在這幾年,大概不至於那麼做了。又喜歡做怪句子和寫古字,這是受了當時的《民報》的影響;現在為排印的方便起見,改了一點,其餘的便都由他。這樣生澀的東西,倘是別人的,我恐怕不免要勸他“割愛”,但是自己卻總還想將這存留下來,而且也並不“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愈老就愈進步。
有人說,這是魯迅的偉大的謙虛。我不這麼看,細讀這幾篇文章,作者說的這些毛病確實存在。比如冗長,比如生澀,比如怪句子和古字,歷歷在目。尤其是《摩羅詩力說》這篇,不是簡直是生湊,而是就是生湊。至於文章中的幾個詩人,先前怎樣讓他激昂,怕也不可全信。要保留下來,總得尋個說得過去的理由。
緊接上文,魯迅又說:“其中所說的幾個詩人,至今沒有人再提起,也是使我不忍拋棄舊稿的一個小原因。他們的名,先前是怎樣地使我激昂呵,民國告成以後,我便將他們忘卻了,而不料現在他們竟又時時在我的眼前出現。”這話怕也說得太過了,比如“其中所說的幾個詩人,至今沒有人再提起”,怕就不確。我不知道,魯迅說的這幾個詩人中,包括不包括但丁、果戈理(他譯鄂戈里)、拜倫(他譯裴倫)、雪萊(他譯修黎)、濟慈(他譯契支)、荷馬(他譯鄂謨)、彭思(他譯朋思)、普希金(他譯普式庚)?若包括,我不相信從五四運動到魯迅寫此序言的一九二六年,這六七年間竟沒有人提起過這些詩人中的一個。
既然說這“幾個詩人,至今沒有人再提起”,只要有人提起其中的一個,便可知其立論的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