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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傲翁在這篇文章中,為什麼特別提到“新郎不是闊老,也不是督軍省長之類”呢?孟小冬曾經得罪過一個權勢之人,這人為了報復,在小冬於某戲院演出時,放出話來,要包下這家戲院,然後清空戲院,讓小冬面對空無一人的戲院,唱獨角戲。當然,他最終沒有那麼做,但對孟小冬來說,還是有被羞辱了一番的感覺,自尊心大受傷害。於是,她也放出話來,以後要麼不嫁人,要嫁就嫁更有權勢之人。她嫁梅蘭芳,實則沒有實踐她當初的豪言——梅蘭芳是藝術家,有名望,但和“督軍省長之類”相比,應該不算有權勢之人。在那個年代,唱戲的沒有社會地位,何來權,何來勢?因此,孟小冬最終選擇嫁梅,而沒有左挑右選“督軍省長之類”,還是感情上了上風。

梅孟分手-1

對孟小冬嫁梅蘭芳,最反對的,不是孟鴻群、張雲鶴,而是師傅仇月祥。起初,孟鴻群夫婦很擔心女兒為妾可能任何人都不能容忍自己的女兒給人做小。但是,有人信誓旦旦地在他們面前保證:王明華病重,恐怕不久於人世,而且她長住天津,梅家實則只剩下一房,即福芝芳。也就是說,小冬嫁過去,就梅蘭芳肩祧兩房之責,她也是可以和福芝芳平起平坐的,即兩房都是夫人,沒有太太、小妾之說。簡單地說,就是兩頭大。

與此同時,孟氏夫婦又聽說此婚事是王明華做的主,她是認可小冬的,而且她就是為了阻止福芝芳扶正,才撮合蘭芳和小冬的。乾脆地說,她有意讓小冬做大。他們也許不知道,福芝芳嫁梅時,梅、福兩家就已經談妥,福芝芳是以夫人身份嫁的,談不上扶正不扶正。不管怎麼說,孟氏夫婦認定女兒是去當夫人的,而不是做小,又從媒人那裡收到梅家送來的一筆巨款,自然答應得很爽快。

無論如何,仇月祥都反對這門婚事。有人認為,他反對的原因,是他捨不得放棄孟小冬這棵搖錢樹。他知道,小冬一旦嫁給梅蘭芳,自然是不能登台唱戲了伶界大王梅蘭芳怎麼可能讓妻子粉墨登場如此招搖呢。小冬一旦不唱,他這個師傅就沒了經濟來源。嫁了人的小冬是可以不唱的,身為梅太太,沒有經濟負擔,而他仇月祥,可就沒那麼好運了。這樣的說法,對仇月祥很不公平。其實,他的反對,是有道理的,事後證明,也是極其英明的。

在仇月祥看來,孟小冬先天條件太好了,這樣的條件,不是一般人所具備的。另外,她天資聰慧,接受能力強,又好學向上,加上名師指點,她的藝術前途光明一片。事實上,她無論是在上海,還是在無錫,以至後來到濟南,抵天津,唱到哪兒,就紅到哪兒。最後她進入京劇人才薈萃的北京城,仍然一炮而紅。這說明什麼?這只能說明她天生就應該是唱戲的,甚至可以說,她為戲而生。何況這時,她二十不到,年紀輕輕就脫離舞台,豈不太可惜?就算仇月祥有經濟方面的考慮,也不為過。他一手將孟小冬培養出來,傾注了大量心血,弟子成名走紅,師傅臉上有光,同時有了經濟保障,也不是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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