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相應,他又認為天理是“義”,人慾是“利”,天理與人慾的對立,就是仁義
道德同利慾的對立。朱熹把這一理論運用於歷史觀,提出了“王霸義利之辯”和
“理欲之辯”。朱熹認為,決定歷史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心的好壞,其關鍵是帝王
心術的好壞。在他看來,夏商周三代的帝王繼承了堯、舜、禹相傳之密旨,其心術
最好,所以他們“惟有天理而無人慾”,社會上一切都是光明的,至善的王道政治;
三代以後,天理失傳“漢唐之君,無一念之不出於人慾”(同上卷20《[附]寄陳同
甫書》)。此後歷史便走上黑暗,社會歷史陷入混亂局面,前者天理流行,為義,
是王道,後者人慾橫流,是為利,為霸道。按照朱裹的觀點,歷史的演變是後退的,
人們品質愈往後愈低,因為三代聖人心傳的道統失傳了。因此,要挽救社會倒退的
危機,就只有從“存天理,滅人慾”的道德修養入手。
與朱熹針鋒相對,陳亮從他的“道不舍人”的觀點出發,批判了朱熹歷史倒退
論,他說:“夫不為堯存,不為舜亡者,非謂其舍人而為道也,若謂道之存之非人
所能與,則舍人可以為道,而釋氏之言不誣矣”(同上《又乙巴春書之一》)。在
這裡,陳亮強調了社會規律不能“舍人而為道”,即不能離開人的活動。這是針對
朱熹認為三代君主能按堯、舜、禹所傳的“道統”辦事,實行“王道”,漢唐以後
的君主不按“道統”辦事而行“霸道”而說的。他認為,道是不會中斷的,因為它
不能離人而派滅,如果朱熹的說法能夠成立,那麼就“使千五百年之間成一大空缺”
(同上《又乙巴春書之二》)。如此,則“道於何處而常不息哉”(同上《又己已
春書之一》),他以歷史事實為依據,認為三代以下不僅不是混亂的黑暗時代,而
且認為“漢唐之君本領非不洪大開廓,故能以其國與天地並立,而人物賴以生息”
(同上《又甲辰答書》),他們使國家統一,使經濟文化得以空前發展,其“大功
大德因已暴著於天下”(同上卷《問答》),他用歷史事實的鐵證,有力地駁斥了
朱熹的倒退歷史觀。
在陳亮看來,“義”與“利”或“天理”與“人慾”,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從來
就是相互並存的,所謂王道政治與霸道政治,從來就是交雜並用的,根本不存在
“三代以上”和“漢唐以下”的絕對不同。他有一句名言:“功到成處,便是有德;
事到濟處,便是有理”(《宋元學案》卷 16《龍川學案》)。他認為王霸、義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