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像王老泉那樣打零工,一個月也最少能掙上七八塊錢。活多的能翻倍。挖河得好幾個月,繳三塊錢還是合適的。
眾人點頭,覺得三塊錢不多。
“而且,有合理理由的允許替換,不用繳錢。比如友柱大哥,你弟弟年齡小,人單薄,他要是抽中了,
你心疼他就可以跟他替換,不用繳錢。”何小西順手給陸友柱挖了一個坑。
你不是自詡道德表嗎?就先以身作則吧!
前世的時候,陸友柱嘴巴會說,得他老娘歡心。他們家的那個挖河的名額就被他“讓”給了他弟弟。
第482章 嚴懲
那個十來歲的少年郎,因為身體還沒長成就從事重體力勞動,造成脊柱損傷。四十多歲的時候就駝背了。
面對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的兄弟,在給老娘養老的問題上,他卻不願意多承擔責任。為了老娘養老的問題,兄弟幾個對簿公堂。
他就是之前,陸友盛要推上去的四隊隊長人選。只不過因為陸友湖更厲害一些,給他來了個釜底抽薪。
借著陸友盛人品瑕疵,組織對他不滿的人聯名上書。讓他這個陸友盛推舉的人,做四隊隊長的美夢落空了。
所以,不得不尋找其它途徑露臉。才有這次跟何小西的狹路相逢。
說實在的,何小西挺瞧不起這種人。
“不能去的,如果有正當理由又沒有人替換,可以跟村民代表申訴。理由合理的,可以不去或是晚些時候去。”何小西說。
“我們定的制度,會結合大家的實際情況,也會在實施的過程中補充完善,為大家解決後顧之憂。
但是,沒有正當理由卻不去的,就只能繳錢了。不能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說白了,這筆錢就是懲罰性質。
跟換人繳的那三塊錢是一個道理,就是用錢把那些試圖逃避勞動的人嚇退。
爹娘再偏心,再重男輕女,遇到要平白花錢的時候,也得考慮一下。
何小西知道挖河的工期是五個月多一點。以一個月一個人賺六塊錢算,正好是三十塊錢。當然,這是保守算法。
老祖宗說她還是太年輕,考慮問題不周。有看陸友柱不順眼,想讓他現出原形。還有就是覺得她定下的金額太少了,這種逃避勞動的人應該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