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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牆頂端裝有半米高的帶刺鐵絲網,我站在地面上伸手可及,要是沒有通電,像我這樣的笨豬也能一竄而過。圍牆每隔80米有一座高高的塔樓,玻璃窗巨大、明亮,看不到鬼子炮樓的射擊孔,與我腦海里根深蒂固的“收租院”、“三條石”的陰森恐怖截然不同。

“集中營(concentration camp)”最初是英國人的發明物,按《大英百科全書》的權威解釋:“集中營”是關押政治犯、少數民族、特殊社團的拘留中心。某些政府出於國家安全、拓荒或懲罰反抗者,通過行政或軍事命令將某些特定人群集中拘禁。這些被集中羈押者不是因為個人原因,往往由於從屬於某個民族、某個政治組織或某種信仰。這種羈押未經合法起訴,更沒有公正的審判程序。

集中營不是根據《憲法》關押民事、刑事罪犯的普通監獄,不是依據《戰爭法律》關押被俘軍事人員的戰俘營,也不是為流動人口提供膳宿的臨時收容安置中心。在許多極權國家,特別是“國家社會主義德國”,為了加強集權統治,設立各種政治集中營、勞改營,它們實際都是秘密警察蓋世太保(Gestapo)的特別監獄。

二、希特勒借“國會縱火案”說事

與我們熟知的嚴肅歷史記載不同,據美國TIME-LIFE 40卷本《第二次世界大戰畫史》的一家之言,1933年2月27日,來自阿姆斯特丹,半瞎、低能的荷蘭人馬利納斯·范德·盧貝在柏林一家酒吧信口開河,借著酒勁放大話,自稱要燒了德國國會。一旁的衝鋒隊聞言不動聲色,沒有驚動盧貝,而是貼在盧貝身後暗中監視。眼看著半瞎的盧貝摸進帝國大廈,強行脫掉他的上衣當做引火之物放火,待烈焰滾滾、濃煙沖天後,再叫來警察當場抓住赤裸上身的盧貝。戈林接到密報立即趕赴火場,當眾宣布:“這是共產主義革命的信號,每個共產黨頭子都該槍斃!每個共產黨議員都該絞死!”

馬利納斯·范德·盧貝和另外四名共產黨一起被送上柏林法庭,其中一名德共黨員,另外三位是來訪的保加利亞共產黨總書記季米特洛夫及兩名助手。連瞎帶傻的盧貝在法庭上對縱火案供認不諱。法庭當即宣判盧貝犯有縱火罪和叛國罪,考慮盧貝認罪伏法,態度良好,故從輕發落,由絞刑改判砍頭。其他四位共產黨慷慨陳詞,聲明自己與縱火的盧貝毫無牽連,被當庭無罪開釋。

此舉讓德國人對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另眼相看,誤以為只有國社黨才是德國的安全保障。在隨後舉行的全國大選中,國社黨威望一路飈升,獲得國會608個議席中的288個,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大選後的希特勒成為合法總理,借“國會縱火案”說事,宣布強化首都安定,清洗持不同政見者,光共產黨就逮捕了4000多人。他還用衝鋒隊補充警察加強社會治安,把國家機器變成自己一黨專政的暴力工具。

今天,在德國柏林帝國大廈議會前,樹立著幾十塊烏黑的金屬板,每塊金屬板都一端朝下,插在帝國大廈左前方的雪地里。我粗粗一數,整整70塊,每塊金屬板都代表一名被國社黨清洗的國會議員。我用皮手套拂去金屬板上的積雪,露出深刻在鋼板上的被清洗者姓名、生卒年月、被囚禁的集中營、黨派。第一塊鋼板是“Lotte Zinke,1891年生,1944死,囚禁於Kz Ravensbruck集中營,德國共產黨KPD”。第二塊鋼板是“Johanna Tesch,1875年生,1945年死,囚禁於Kz Ravenshbruck集中營,德國社會黨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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