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先安排以待敵之求戰,然後起而應之,乃必勝之道。蓋敵求戰,而我以靜制動,以逸待勞,以整御散,必勝之道也。此意不可拘執,未必全無可采。
14.臨陣之際,須以萬人併力,有前有後,有防抄襲之兵,有按納不動以應變之兵,乃是勝著。如派某人守後,不應期而進,便是違令;應期而不進,便是怯戰。此則必須號令嚴明者也。徇他人之意,以前為美,以後為非,必不妥矣。
15.夾擊原是上策,但可密計而不可宣露,須併力而不宜單弱。須謀定後戰,相機而行,而不可或先或後。
16.不輕敵而慎思,不怯戰而穩打。
17.兵分則力單,窮進則氣散,大勝則變成大挫,非知兵者也,不可不慎。敬則勝,整則勝,和則勝。三勝之機,決於是矣。
18.我軍出戰,須層層布置,列陣縱橫,以整攻散,以銳蹈瑕,以後勁而防抄襲。臨陣切戒散隊,得勝尤忌貪財。
19.熟審地勢、敵情,妥謀分擊之舉。或伺敵之缺點,蹈瑕而入;或挈敵之重處,並力而前。皆在相機斟酌。惟臨陣切忌散隊,切戒貪財。得勝之時,尤宜整飭隊伍,多求痛殺。軍務只應以一處合圍以致敵,其餘盡作戰兵、援兵、兜剿之兵。若處處合圍,則兵力皆為堅城所牽綴。屯兵堅城之下,則情見勢絀。
20.用兵之道,全軍為上策,得土地次之;破敵為上策,得城池次之。古人必四路無敵,然後圍城,兵法所謂“十則圍之”之義也。
21.兵事有須先一著者,如險要之地,以兵據之,先發制人,此為扼吭之計,必勝之道也。有須後一著者,愈持久愈神妙,愈老到愈堅定,待敵變計,乃起而乘之,此可為奇兵為拊其背,必勝之道也。
22.一年不得一城,只要大局無礙,並不為過;一月而得數城,敵來轉不能戰,則不可為功。
23.軍隊分起行走,相隔二日,每起二千人。若前隊遇敵先戰,非必勝之道也。應於近敵之處,飭前茅、後勁、中權會齊併力,乃可大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