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相約第二天上午,我們三人一起去武漢海洋館的。誰知一個電話,父親無法前來接上我們,我只好帶著囡囡打車過去。卻沒想到,在前往海洋館的路上,在暴雨中,我看到父親穿越斑馬線來到路邊開車的身影。
天真的,我以為,和父親提前相見會是快樂的,卻沒想到下一秒是入至地獄的深淵!
我親眼看見他和那個女人在一起。雖然沒有親密的動作,但父親卻脫下外套為她遮雨了,這是喜歡她的表現不是嗎?而且兩人為什麼是從酒店門口出來的?頭一個晚上,徹夜未歸,難道這還說明不了什麼嗎?!
大概只有傻子吧。只有傻子,才會覺得是自己想多了。一個正常人,運用正常的推理能出錯嗎?!
退一萬步講,就算他和那女人是清白的。可為什麼,囡囡被送到醫院之後,接到電話的他匆匆趕來哭得肝腸寸斷的時候,在醫院走廊里,我朝他大吼,我說我看到你和那個女人在一起,我說你做了對不起家庭的事情,我的父親,居然連一句辯駁的話都講不出來!?若不是心虛,他為什麼不辯解?!他為什麼不解釋?!
他做了這世界上最錯的事。因為他的恬不知恥,間接害死了我的妹妹。
我恨他!我怎麼可能不恨他?我恨他!因為他是我的父親。而我,我寧願他不是我的父親!
從那天開始,我沒有和他再說過話。一年的時光很容易熬過去,我考上了大學,離開了家。離開了自囡囡死後就早已破碎的家。
填高考志願的時候,我故意選擇離開湖北。我想去一個離家特別遠的地方。由於擔心適應不了北方的氣候,我選擇了上海。然後,順理成章地,我考到了上海。
去上海的頭一天,他給了我一張銀行卡。他說,他每個月都會給我打錢。我知道他給我的那張銀行卡,那上面有很多錢。雖然沒去查詢過,但我心裡非常清楚,非常明白。畢竟,他是那麼有錢的人啊。而我曾經也是富二代不是嗎?但正因為我是富二代,所以我不缺那點錢。因此那張銀行卡上,他打給我的錢,我從未取過。學費、生活費等各項開銷,我用的是之前的那張銀行卡。確切的說,是我和他關係惡化之前,作為父親的他,給我的那些錢。而那筆錢,足夠我維持四年的大學生活,甚至更加久遠的生活。儘管如此,我還是來到星巴克去兼職。畢竟,花自己掙來的錢,心裡更踏實些吧。
許是上天眷顧。到了大學不久,我便結識了老鄉匡黎明。結識他不久,又陰差陽錯認識了韓西,這個我心愛的女人。如果說,需要感謝的話,我最應該感謝韓西。因為她曾帶給我天堂,讓我明白幸福到極致是什麼感覺。可我不得不恨她!因為,帶我上天堂的人是她,帶我下地獄的,更是她!
破壞我家庭的是她!害死我妹妹的是她!是她!是她!就是她!我該怎麼辦啊?
我寧願這是一場夢,醒來之後,一切如常。可這不是夢,這是赤luo裸的現實。這是殘酷無比的現實。這是狗血淋頭的現實。這是要我狗命的現實。我活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