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老鍾總還沒去世的時候,大家就不敢說那件事,更何況,如今,那件事的主角已經成了鍾氏集團的總裁,而鍾氏集團在他的帶領下,又幾乎可以稱得上一手遮天,就更沒人敢提了。
經孫總這麼一提醒,錢總瞳孔一縮,猛然意識到,自己方才,一個順口,到底說了些什麼不該說的話,面色都白了。
兩人環顧了一圈,見好像沒有人注意到他們,這才鬆了口氣,趕忙換了個地方,不再聊這件事。
出於心虛,他們走得匆忙,便沒有注意到,恰好被擋在別人身後的鐘晚。
既然不得不應酬,鍾晚自然不會浪費自己的時間,便在隨意和那些人交談的時候,一旦發覺他們在說廢話,就會分心聽別人的討論。
前世,鍾晚剛確定下來自己的野心時,還只是一名普通的飯店服務員。
她知道,自己出身不行,人脈不行,便靠著留心他人在討論的事,明辨真假,又有一往直前的勇氣,才賺到了第一桶金,然後,慢慢將公司做起來。
也正是因此,之後,只要是這種並非私下朋友聚會的場合,多多少少,鍾晚都會習慣性地注意聽周圍人的討論,留心對自己有意義的信息。
今天的成人禮也不例外。
只是,她萬萬沒想到,自己居然能聽到關於鍾歸遠的事。
臉上亦然掛著恰到好處的笑容,繼續和面前的人應酬,鍾晚眼角的餘光,卻仿佛不經意般,瞥了一眼兩人漸漸走遠的身影。
聽他們說的,十多年前,鍾歸遠應該是經歷過什麼不太好的事,程度很嚴重,並且,在那個時候,這件事就已經被尚且在世的鐘父禁止談及。
突然,鍾晚想起來,高考成績剛出來的那天,鍾歸遠回來吃晚飯。
她下樓,去廚房拿水果拼盤,聽到廚師順嘴說了一句,鍾歸遠最喜歡喝苦瓜紅薯杆子湯。
每個人的口味都不同,因此,那個時候,她也沒在意。
但是,現在,仔細想想,一個從小含著金湯匙長大的豪門大少爺,為什麼會對上個年代的窮人賴以生存的紅薯杆子那麼喜愛?
排除這點不談,最關鍵的是,她分明記得,那頓飯,鍾歸遠並沒有喝多少那個湯。
這就真的很奇怪了。
當然了,好奇歸好奇,鍾晚並不打算深究。
畢竟,好奇心害死貓,她和鍾歸遠又不是親兄妹,只是類似於“合作”的關係而已,還是得知道點分寸的。
注意到門口又來了人,好像是克萊夫,鍾晚最近很注重他這條人脈,便笑著和面前的人打了個招呼,朝門口走過去,想要招呼一下他。
然而,她剛走過去,看到跟在克萊夫身後,一起過來的那個男生,整個人都愣了一下。
男生的身高在一八五左右,垂在身側的手骨節分明,劍眉英挺,鳳眼狹長,微微眯起時,顯出三分拽拽的傲氣,氣質給人的感覺也不錯。
一身深藍色的筆挺西裝,愈發襯得他身形頎長,沒有表情的俊顏,竟然也有幾分高冷淡漠的感覺。
十分巧合的是,鍾晚認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