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遠安好笑的看著眼前這個十幾歲的小女孩,不知她怎麼會有這樣的疑問。
他牽著她的手放到了互相挨著的沙發扶手的地方,語重心長的說道:“阿茉,你還小可能不太懂。感動和喜歡並不是一回事,感動可能會讓你一時誤認為是喜歡,但那只是一時而已。”
蘇茉怔怔的看著他,沒有說話。
所以她上輩子因為王志剛長達兩年的追求,而選擇和他在一起,並不是因為愛?
這讓蘇茉一時有些接受不了。
她不吭聲的把手抽回,目光無神的盯著電腦屏幕。
方遠安沒有繼續說話,阿茉這么小大概是不太理解自己的話,所以才漏出這副不贊同的模樣。
實際上,只有男人才了解男人。
如果是喜歡或者有好感的女生就會接受試著相處,如果不喜歡就會毫不猶豫的直接拒絕,不存在追的時間久了就會回頭。
這點和女孩子是不一樣的。
或許會感動卻不會把它當成是愛。
接下來的一個月韓玉都沒有再來找她,蘇茉也不好打電話問,只是把要複習的內容編輯成簡訊發送給她。
而蘇茉自己也會在忙碌中時不時恍惚,她認真的剖析自己上輩子的婚姻,發現其實她真的沒有愛過王志剛。
她嫁給他,一是覺得王志剛人丑家貧,自己嫁給他屬於下嫁,這樣王志剛就會更珍惜自己。
第二嘛,也是因為王志剛長達兩年的追求。
大學的時候,追求蘇茉的人很多。大多數被拒絕後都笑著說做普通朋友,也有堅持一年半載的,但最終只有王志剛堅持了兩年並在畢業典禮上向她求婚。
雖然每天都會被偶遇,會收到情書和小零食,但唯有求婚那次蘇茉才開始正視王志剛。
很多人都知道,大學的愛情比遊戲還遊戲。一周接吻,半個月就全壘打的現象簡直不要太多。
蘇茉很多時候都懷疑,大學男生追女生可能只是為了解放右手。
大三,蘇茉的室友們幾乎都搬出去與男朋友同居,只有蘇茉格格不入,從開學起就未交往過男朋友。
所以當王志剛求婚的時候,誰也沒想到蘇茉會答應。畢竟比他優秀的人多了去了,但是誰也沒有拿下這朵高嶺之花。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蘇茉答應了。
身邊的人都覺得她瘋了,更直言以她的相貌就算嫁個富二代也是綽綽有餘的。
蘇茉從沒想過攀高枝,野雞變鳳凰。豪門哪裡是她這種山溝溝出來的丫頭可以企圖的。
她自覺在家中受盡冷落及不公正,那時候一心盼著能找到一個人組成專屬於自己的家。
婚後的前兩年很幸福,洗衣做飯統統都是王志剛在做,蘇茉只負責美美的上班就好。
矛盾主要發生在第三年,王志剛的母親從鄉下過來與他們同住,老人家的生活習慣與他們相差太遠,互相影響過的都不順暢。
而且蘇茉婆婆來這裡還帶著另一個任務,那就是催促蘇茉早日生下一個孩子。
蘇茉那時剛過三十,正是事業的上升期哪裡會選擇回家生孩子?而且蘇茉自己也從沒想過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