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的兒子帶著兒媳婦回來,李母喜不自勝,也就沒有時間多看李明宇,這一頓飯,自然吃的是全家都高興。
傍晚,天涼快些後,李明宇又和李正陽去看看姑姑,李姑姑年紀比他們大的不多,兄弟倆以前沒少跟著姑姑玩鬧,有時候李父李母忙起來,都是李姑姑仗著輩大,看顧兄弟倆,自然感情同一般姑侄不一樣的。
正好蕭大也在家,幾人好久不見,馬上一言一語中喝起來,說到近況,嘆道蕭家,蕭大也是又氣又不忍心。
不忍心當然是身為兒子心疼蕭母,氣的就是氣蕭書晴。
蕭大以前在家的時候,就覺得蕭書晴嬌氣鬧騰,小小年紀被蕭母養的驕縱,只是體諒母親當初得妹妹不易,也不好多說什麼。只是偶爾看不慣,他輕斥她兩句,立刻就被蕭母護住,時間一長,他也就不管了,總歸一個小姑娘,覺得養的驕些,也沒什麼事。
後來鬧出蕭書晴不是親生的時候,他已經上軍校走了。
回來看見看見親妹妹蕭書婉瑟瑟縮縮站在門邊,低著頭不說話,而蕭書晴卻抱著母親胳膊撒嬌,他認為這樣不對,於蕭書婉不公平,於他們家也不公平。
他要將蕭書晴送走,卻遭到了母親的堅決反駁。
最終結果自是不用多說,在母親的軟硬兼施下,看著母親一把鼻涕一把淚,蕭大妥協了,但同時要求家裡必須一碗水端平,甚至要更偏向蕭書婉一點。
只是母親答應的好好的,具體事情中卻不那麼回事,他也是後來蕭書婉被送到舅舅家,他回來,被親妹妹抱著腿哭,才知道原來她竟然在自己家裡受了那麼多委屈,而且這委屈還是來自於父母。
蕭大第二次要求將蕭書晴送走,然而這更不可能,蕭母在醫院抱著還在昏迷中的蕭書晴,竟然說出「要送走晴晴,那我也跟著走。」這種話,讓他完全無計可施。
從那以後,他只能每次回來探親,多看看蕭書婉,有時候寫家書,也會另外單獨給蕭書婉寫一封,能力範圍內,錢票包裹,他總是要多想著她些。
而對於蕭書晴,自從她做出以自殺逼迫蕭書婉離開家的事之後,蕭大就完全當不認識這個人了。
但,沒想到啊,就是他當不認識的人,這次竟然又在家裡折騰這麼多事,「你們說說,別說哪個女同志,就是換哪個人,能幹出來這種事?」
蕭大也是喝得有些醉了,在酒量好也擱不住一杯一杯把酒當水喝,「實在不讓送走,也就養著吧,只是眼看就能出嫁的姑娘,臨最後出門,還弄出這種糟心事,讓別人怎麼看,別人背後還不知道怎麼說我們蕭家。」
蕭大慣常是個冷靜果斷的人,只是遇到妻子和父母的事,總是會變得優柔寡斷。
最近回來後,尤其在母親和蕭書晴身上,真比他在外槍林彈雨都累。
關鍵蕭書晴那對象要真是個差不多人家,蕭大也不會這麼生氣,頂多捏著鼻子認下,在當大哥這一份上,不管怎麼說,家裡有喜,他必須出面操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