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性浮躁,凡事沒有定數,旁的事或許會認真,待人的事上卻是糊塗的。誰待她好,要不要回報別人的好,誰待她不好,要不要報復別人的不好,這些她都不願去想也不願去辨。
這世間諸多情愫已很讓她頭疼,而夫妻之間卻又最為繁密細碎,她實在應付不來。
但她不知道,趙泠對她其實沒有太多的要求。
她對他的喜歡是淺薄也好,是深厚也好,是乍見之歡,是日久生情,是驚鴻一瞥,是一往情深,都好,是如露水般短暫,或如山河般長久,他都不會計較。
只要她能時時在耳邊鬧,對他笑,若還能時時黏著他,同他撒嬌,那最好不過的了。
趙泠想要的僅此而已。
她來拿這婚書,趙泠心裡其實是歡喜的,甚至覺得慶幸,至少她沒有一開口便要與他和離。
她這人平日裡舉止隨意沒著落,有時候還不管不顧愛誰誰的,但責任心卻很強。
給死了蛐蛐兒的小孩抓蛐蛐兒,為百麻鎮上那些女嬰孩童建育嬰堂與學堂,精心照顧她撿回來的小貓咪,每一件事,她都是在儘自己的責任。
對她阿姊,對安陽公主,她也是一樣的,即使聽到了她的身世,她也沒有因一件事就拋卻了對她們往日的情份,仍舊做她阿姊的妹妹,做安陽公主的好姐妹,與她們照舊同往常一樣相處。
她不與自己提和離,多半也是因為她以為,這婚書是她威脅強迫他簽下的,當初她說了只要趙泠不棄她,她便不會棄趙泠,她要為自己做的事說的話負責。
她害怕違背承諾會被雷劈,所以走投無路之下,她只能另闢蹊徑,希望抹掉兩人之間的這一場婚約,抹掉她的承諾。
而他想留著這一份婚書,侵占她的餘生時光。
算是利用吧,利用她的弱點,讓她不能抽身,讓她只能愛他,別無選擇。
趙泠此生做得最正確的事,就是在那時簽下這婚書。
當時的他很清楚,這婚書是吳之筱在胡鬧,她不過是不想要和一個可能長得難看的人成婚而已,沒想著能與他長久,還替他打算了和離後的事。
當時的她並不明白什麼是夫妻,什麼是成婚,什麼是長相守,什麼是兩不疑。趙泠問她時,她還十分天真地說道:「我知道的,成婚前我輕薄你,那叫做不要臉,旁人會對我指指點點,成婚後我輕薄你,那叫做依法不要臉,旁人說不得我。」
她說得倒也貼切,只是太過小孩子心性了,讓人忍俊不禁。
就像她放入他暗格里的那份假婚書上邊的貓爪印一樣,令人見之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