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何人?」吳通判手握酸枝臥龍驚堂木,不輕不重地拍下,問正堂下五人,道:「何姓何名,年方幾何,家住何處,是男是女,詳盡報上案前來,不得有誤。」
「吾是王四郎,三十六歲,吾是男的,安州人巒縣壺口鎮槐村人,吾聽講這邊臨州招河工,便來了,現住臨州城南南山土地廟裡頭。」王四郎站在堂下,低著頭弓著身,江南口音重得咧,比江南的鳥雀啾啾叫還要難聽得懂,道:「啷個土地廟不只是吾住在那裡,阿拉好些個兄弟都與吾同住在那雨天漏雨的土地廟裡邊,莫得錢租賃草屋,只能將就些住下咯。」
「王大五,同他一個樣,男的,今年三十四,也住在那門壞窗爛的土地廟裡。」
「王小六,是槐村隔壁的榆村人,也是男的,三十二,也住在那夜裡鬧鬼的土地廟中。」
「張三,三十三歲,男的,臨州千江縣西街的人,臨州城內招河工,我也就來了,住在臨州城南一親戚家裡,就在城南蓮子斜街三茶巷道五百步的張六娘家裡頭,我還帶了幾個鄉親兄弟一起住,他們都在外頭候著呢。」
「孫八角,三十一,也是男的,臨州西城人,現住在臨州城南的蓮子斜街的大茶巷道三百五十步的小院裡頭,跟我幾個家中的兄弟一起住的,我家中那幾個兄弟現在也在外頭候著。」
吳之筱掃了一眼堂下垂首弓身回話的五人,接過主薄遞上來的筆錄,認真看了看之後,先問孫八角和張三兩人,道:「你們可知道誣告州官,其罪不輕,重則斬,輕則流,你們可想清楚了?」
其他人都是安州人,在臨州沒有親戚家人,又很窮,可以說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而這兩人是臨州人,家在臨州,家人也在臨州,他們狀告臨州知州的風險要比那三個安州人要大得多。
「我……我是知道的。」張三低頭沉默許久,終於肯抬起臉來,眼睛不敢直視吳通判,只敢大著聲說話,道:「但我就是……就是要出這一口氣!!趙知州年俸月俸這麼多,住在大院子裡,有這麼多奴僕使喚,憑什麼還要剋扣我們的血汗錢?」
「就是!」張三開了頭,孫八角底氣便足了起來,道:「我們起早摸黑,每天扛著土石塊,拉著牛車,背上一道道血痕,藥膏錢都得花費不老少,我們這麼倖幸苦苦為的就是那點工錢,趙知州憑什麼要剋扣了去?還有沒有王法啦?」
此時一旁的王四郎插話道:「吳通判,阿拉也曉得這事風險好大的呀,但吾想了想,臨州不只有趙知州的,還有吳通判你呀,吳通判儂是個好官,一定會幫阿拉把錢都拿回來的。」
「抬舉了。」
吳通判看了看他們交上來的《百名河工狀告趙知州書》,這份狀書上邊的字看著挺文氣的,應當是代筆,翻到最後一看,果然是城南門口賣書畫的屢試不第的韓書生代筆的。州衙中許多狀書都是那書生代筆的,吳通判也就熟悉了他的筆跡,只是這韓書生近來坐地起價,一份狀書要價頗高,這些河工竟然也肯破費讓他來代筆。
再看看狀書上摁的手指印,數了數,足足兩頁紙,一共一百二十三人,涉及人數很多,一百二十三人,一人一日被剋扣一百五十文錢,三十天工期,共五十五萬文錢。
只是這些人如何知道他們原先該得多少工錢?這事,吳之筱不去打聽她自己都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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