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第四守則:不可泄露宿主隱私。
系統第五守則:靈活保密【交換情報時可以打擦邊球但不能泄露太多】。
比如系統0透露了越修羅在沉睡,卻沒有說沉睡的其實是越修羅的本我【本體】,而越修羅的【自我/靈體】和【超我/聖體】還在做任務。
越修羅一共三個化身,分別象徵著,阿修羅【本我】,神靈【自我】,聖人【超我】。
總的來說,越修羅的被動屬性就是:你的罪惡越深,越修羅越是克制。
所以琳琅【吃人滅國濫殺造孽】和雲姬【毀滅過世界】在他面前就不討好,相反修羅和長生就不會被克。
御長生一直在做維護劇情的事情,所以並沒有真正意義上背負罪孽,所以在越修羅面前他不會被克制。
越修羅的個性和人設,可以參考【綜,審神者】第一卷,基本設定保持,就是改了老婆。
以及【琳琅紀事】最後一卷也有出場。
御長生本身就是個SSR,等他所有角色全部開一遍,力量完整之後,就是一個UR了!
畢竟給了他全部運氣的琳琅就是個UR,御長生當然不會差了。
越修羅比較特別,等級比琳琅還要高一點,不過他性格好三觀正,就是他的體質嘛……諸世界所有罪孽的聚合體,不是第一也是無敵了。
唯一能克制越修羅的只有蘇黎夜【諸世界所有功德與善恩的集合體】。
而蘇黎夜——是琳琅的爸爸,四捨五入一下,就是御長生的爸爸了。
作者:等一下,越修羅要是帶御長生回家,那御長生不就能見琳琅了嗎?不行,我得把琳琅藏起來。
御長生:還給我啊!!!!!!
越修羅並不是屬於清道夫的類型,恰恰相反,他是負罪者,背負著世間所有罪惡,也因此副作用就是比較嗜睡。
越修羅殺人是名副其實的滅罪,被他所殺的人,也就將罪惡交給他,說起來有點類似於霹靂布袋戲裡的那句話: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雖然原型是霹靂布袋戲的阿修羅,但是實際上是綜合了『阿修羅』與『藴果諦魂』『樓至韋馱』三個角色的特性。
霹靂裡面的阿修羅耿直而忠誠,是戰神,為了保護自己的種族而不惜一切。
藴果諦魂是渡罪法門,最後為了渡罪而死,樓至韋馱則是負罪法門,最後負罪而亡。
我也是後來才發現自己把他們三個角色的特性都給了我筆下的越修羅。
越修羅這個名字的來源,當初其實也是腦子裡一句沒頭沒腦的話:越夜越修羅,是非罪惡由吾說。
所以叫越修羅。
後來我重新寫越修羅的時候,給了這個名字新的定義,越,即超越。
越修羅,超越一切阿修羅。
至於為什麼想把越修羅跟御長生放到一起。
大概是因為寫完了琳琅紀事的緣故。
與越修羅相對的存在,蘇黎夜。
蘇黎夜是善恩與功德,盼了多年得了一子,取名明夜雪,即永不會到來明日的雪夜。
極善之神,得了一個滿身罪業的子嗣,並給了他最好的未來,讓琳琅得以重新尋回錯失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