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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自由,平權是重點”,鄭智雍向安希妍解釋他的想法,“關于娜奈爾這個人,遺留下來的說法里有很多是傳說,我不關心她與莫扎特的關係如何,只從已知的事實看,她小的時候與莫扎特一樣是四處巡演的音樂神童,長大後卻泯然眾人,她後來做過鋼琴教師,證明不是她厭棄了音樂,那是什麼導致了這一切呢?”

“沒有人知道娜奈爾的才華是哪個檔次,因為一個女人到了可以嫁人的年齡就不可以巡迴演出,這是當時的社會現實,娜奈爾沒有機會單純地靠演奏水平一決高下,後人問‘如果’就沒有意義。沒有人會對我說‘你只是兩條腿差了六厘米,足夠出色的話還是能把舞跳好的’,那會被人當成傻子,說娜奈爾沒有突破社會局限是她不夠出色,性質其實是一樣的。”

“首先要拿得起筆,再看一個人能不能在歷史上留下痕跡。”安希妍引用了一句鄭智雍的歌詞。

“是的。內容擴展以後,就不僅僅是性別歧視的問題了。貧富差距所帶來的不平等,是近幾十年才有所緩和的。”

“我還有不理解的地方”,安希妍先贊同了鄭智雍的說法,接著提出了下一個問題,“‘若能在人心裡留下痕跡,誰在意做居里’,是什麼意思,你說的是居里夫人嗎?”

“是的,我寫到這裡的時候在想,那個時代如果允許娜奈爾作為女性音樂家演出,但是會有一些風言風語——這是難免的,娜奈爾會怎樣選擇。我個人是有傾向的,居里夫人事業上拿了兩次諾貝爾獎,社會貢獻也有功無過,第三者插足這樣的小問題算得了什麼呢?雖然說和郎之萬談戀愛、寫情書、勸他離婚是瑪麗·居里自己做的,可是從郎之萬後來再三出軌還什麼事都沒有、居里當時卻聲名狼藉在法國待不下去連諾貝爾獎都差點因此改人選的差別來看,在更久以前輿論對女性更不友好的時候,娜奈爾小姐除非像修女一樣自律,否則很難有好的聲名。可是如果要二選一的話……”

“你是一個自律沒有太多攻擊性的人,如果你在音樂創作上只專注樂曲,對大眾態度謙卑,你會走得更加順利。”安希妍說。

多麼有意思的事啊,看起來正直單純的藝人背後可能蠅營狗苟可能小肚雞腸可能放浪形骸,只是性格稍微有點特別、私德上幾乎無可挑剔的鄭智雍,反而被不少人當成了致力於挑社會毛病的激進分子。

“但那樣會非常沒有意思,我明明有能力做更多事,在表達上多花些心思,承受多一點的風險和壓力,需要我付出的東西還在我能接受的範圍內。”

兩人已經達成了一致,不需要說得更深。

“既然你想發表《致娜奈爾》,我不建議你那樣寫”,理解歸理解,安希妍還是嚴肅地提出了她的建議,“你知道以前是有通姦罪的吧”。

“知道,我一直覺得設立這個罪名不如把戶籍法里的撫養權還有財產分配這些東西改得更公平點……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鄭智雍說。

他是覺得居里的那點事不算什麼,但其他人可能不這麼想,由此引發爭議不必要不說,還很有可能把歌曲原本想表達的東西拉偏到不知道什麼地方去。

借對娜奈爾的惋惜告訴大家有的人默默無聞不是因為沒有才能,而是沒有機會,是很難有爭議的一種說法,那些比較有爭議的東西,還是找個合適的時候專門討論更穩妥一些。鄭智雍在創作的時候總想著“第三者對於一個科學家來說才多大點事”,才說得稍微遠了點。

發現了問題就要糾正。“那我改一下吧”,鄭智雍思忖片刻,用手機打了一行字,通過kakaotalk發給了安希妍,“你看這樣可以嗎?”

安希妍低下頭,看到對話框裡鄭智雍發給她的話:

“若早已套上枷鎖,談什麼願意。”

“這很好。”她說。

生活不能沒有詩和遠方,也不能只剩下高大上,而在音樂創作層面,鄭智雍容易冷場的毛病暫時是治不好了。他還和安希妍講起了西出口的邀請:“我只能當觀眾了,《致娜奈爾》難道能拿到地下演出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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