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
【小墨課堂】
今天要要說說Signing Bonus(簽約獎勵)。
順便講講關於工資的兩個最為常用的單詞Salary和Wage的區別。
在美國,很多大牛公司,為了吸引人才,常常都會給新招聘的員工開Signing Bonus。
對於大學剛畢業的學生來說,這筆錢可以用來租房子或者開始新的生活什麼的。
如果是已經有工作經驗,被獵頭挖去的人,拿到簽約獎勵的,可能還會更多一些。
國外的大牛公司為什麼要有這樣的政策呢?
這裡面,多半是出於人性化、不讓人餓死的考量。
外國人多半沒有什麼存錢的概念,大部分都是月光族。
在發Salary(月薪制,和國內一樣,一個月發一次工資)的地方,“月光”其實還算是好的。
還有很多地方,比如墨爾本,是Wage(周薪制,一個星期發一次工資),“月光”就升級成為“星光”。
周薪的發放日,通常是定在每周三。
發薪水,是件“普天同慶”的大事。
墨爾本原本每天五六點就關門的商場,因為同胞們有錢了,到周四就開始延遲到晚上九點再關門之類的。
禮拜三發工資,晚上出去吃個大餐。
禮拜四下班,商場難得還沒有關門,必須得要去看看。
由於周五還要上班,就稍微節制一點,逛逛街,儘量不搞太多別的花樣。
到了禮拜五,大周末的,晚上就可以放開了浪。
下班先出去吃完飯,再看場電影,或者到裝修得和夜店一樣的保齡球館,打打桌球保齡球。
到了夜裡十一二點,真正的夜店終於開門迎客,排隊進去繼續浪,一隻浪到周六早上四五點。
回到家,睡他個天昏地暗,傍晚起來,繼續胡吃海喝。
緊接著,到了周日,Wage基本上就花得差不多了,只能淒悽慘慘地過三天。
終於等到了下一個周三,又有錢了,又可以開始浪了。
真正的“周”而復始。
在這種生活理念下,換個工作,就揭不開鍋,換個城市,就需要“露宿街頭”的人比比皆是。
沒有Signing Bonus(簽約獎勵)是真的、真的、真的沒有辦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