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回頭看,這個‘Superman’的筆名,本身就充滿了濃濃的嘲諷。不過,這種嘲諷,我喜歡!”
“我現在只覺得,這是一名真正天才的作家!不管他是什麼國籍,他都值得我們為之驚嘆喝彩!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符合米國精神,即使他是個華夏作家!這樣的才華,是值得全世界一起呵護的!”
“以及,作為影殺女的忠實粉絲,我忍不住想順便問一聲,西蒙,你什麼時候吃書?”
《維度》是全米發行量前三的報紙,刊登出來的這篇報導,自然也代表了相當一部分人的看法。
其實,只要不是娛樂圈的人,大家對這件事都秉承著喜聞樂見的看法。誰都知道,當初所謂的抵制,並不是真的出於國籍或者種族歧視,只不過是娛樂圈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罷了。
而對娛樂圈外的人,除了覺得這件事很好玩,驚雀很酷之外。不管《超級英雄時代》是誰寫的,都影響不到他們的生活。驚雀的打臉,在他們看來,只有編劇工會和演員工會要承受罷了。
哦對,還有西蒙。
這件事之後,西蒙在一天之內連續收到三十多封快遞!每一封快遞裡頭,都是一模一樣的內容:一套裝幀精美的《超級英雄時代》。
他又氣又怒。
不管是Superman還是驚雀,西蒙都有種極其討厭的感覺。當初他還覺得《超英時代》對影視改編的野心,簡直和驚雀如出一轍。
但是,現在突然發現兩個人居然是同一個人的馬甲,他也有點承受不住的感覺。
這倒不是因為被打臉,而是因為他居然被同一個人擊敗了兩次!
現在看著堆滿了門廊的快遞,他氣得幾乎想大發脾氣!偏偏鄰居的小孩子還過來湊熱鬧。
“西蒙叔叔,你不要生氣了。”
“沒事,”西蒙深吸了一口氣,硬擠出一個小臉,“叔叔不會生氣的。”
“好……”小孩子猶豫了一下,指著門廊的快遞,“那您能送我一套書嗎?我之前排隊去晚了,沒有買到《超英時代》……”
“不送!滾!”
聽見小孩子的話,西蒙忍不住爆發了!
第二天,他在博客上發了一條自己吃“書”形蛋糕的視頻,一時間,博客下面幾乎被評論擠爆了。
“西蒙,哪怕你不吃書我都沒這麼鄙視你的……”
“是的,你真的一點也沒有你筆下騎士王的品質。”
“居然吃書形蛋糕充數?我的天啊,編輯快來領走這個作者吧,除了寫書別讓他出來了,真的只會掉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