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之相反地,路易找到了當年大律師團拿出來證明嫌疑人無罪的關鍵證據,並且十分順利地證明了這條證據是偽造的!
不過,既然把時間花在了這樁案子上,顯然,當終於找到第三個嫌疑人——也就是妹妹要復仇的第三人的時候,妹妹已經完成了復仇。
她聽說了路易幫忙翻了當年姐姐的案子,低聲地跟路易道了謝,就被隨之而來的警方押上了警車。故意殺人,並且是連殺三人,等待她的是鐵窗里的一輩子。
這是徐真真自從寫作《路易探案集》以來,路易第一個疑似“失手”的案子。
這次失手,在評論區和微博,都引發了巨大的討論。
那個被害人該死,這件事是幾乎所有人的共識。只不過,一些人認為復仇是正確的,但是另一些人卻認為,應該讓這名被害人接受法律的審判,而不是復仇。
整個評論區裡頭,持什麼觀點的都有,在這個案子完結之後的第三天,新案子已經開始的時候,討論的熱度仍然居高不下。
“就算他是罪犯,而且的確是個該死的罪犯。可是法律的意義就算用來懲治犯罪,如果大家都私自復仇的話,那還要法律做什麼,社會豈不是亂成一團?”
“問題就是,姐姐已經尋求過法律了,並沒有得到正義的伸張!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妹妹不站出來復仇的話,恐怕這三個犯人一輩子都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對,如果沒有妹妹出來復仇,路易也根本不會注意到六年前的那期性侵案,也不會去為姐姐翻案!”
“可是妹妹已經殺了兩個人了!路易也已經翻案了,為什麼不能讓最後這一名罪犯接受法律的制裁呢?”
“姐姐已經死了!最後這名罪犯就算是被法律制裁,能判幾年?而且,在家裡那麼有錢的情況下,說不定就先緩刑然後再減刑,最後甚至連進去都不用就直接釋放了!”
“如果我是路易的話,我也絕對會稍微放慢一點腳步,給妹妹復仇的時間的。更何況,如果沒有路易的話,這個案子根本都破不了,妹妹最後也說了,殺掉三個人之後她會去自首的!”
很快,這場討論就迅速地蔓延到了媒體上。
絕大多數人的想法都是,依法來說,路易的行為確實違法。不過,作為一部文藝作品,這樣的“失手”反而讓路易的形象更加飽滿了。
而且,作為一個故事來說,絕大部分人也是更加樂於看見妹妹最終完成自己的報仇,而不是最終放走一個人。
只不過,總有人的目光是和別人放在了不一樣的地方。絕大部分人討論的是這起案子和路易的表現,有些人想的卻是如何利用這一點讓驚雀損失。
隨著驚雀現在粉絲越來越多,黑子也越來越多了。而且,畢竟是一路打臉走上來的,驚雀的敵人還是相當之多的。
只不過,他一向聲譽良好,如今加上了“寵妻狂魔”的人設,就更加讓人覺得幾乎是完美無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