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余媽媽曾經在那裡給一戶人家當保姆。
那時候正值暑假,齊小棗的爸就是那時候傷了腿,余媽媽必須要去醫院照顧,而僱主卻臨時出了遠門,把孩子留下來讓余媽媽照看。
余媽媽兩頭不能兼顧,余宛宛是個女孩子,不方便照顧繼父,於是求了僱主家的小孩兒,瞞著僱主,讓余宛宛過來頂替她照顧他一陣子。
余宛宛只能結束了自己剛開始不久的暑假兼職,住進了余媽媽的僱主家。
莊延就是當時那個僱主的兒子。
那一年,他十二歲,患有輕微自閉症和厭食症。
除此外,是個很乖的小孩兒。
余媽媽是那麼評價當時的莊延的。
那並不是余宛宛第一次來雲市,之前也來過,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塊錢一個月,一個單間裡面擺兩張小床,床底下塞滿了余媽媽推著推車賣的香瓜。
被帶到莊延家裡,是余宛宛第一次感受到什麼叫做貧富差距,什麼叫階層。
那也是余宛宛第一次見到莊延。
他很白,很瘦,眼睛大大的,眼珠子很黑,但是因為沉靜而看起來沒什麼神采,個子看起來好像還沒有齊小棗高。
除此外,大概是因為自閉症,他格外沉默,前三天,他沒有說過一句話,飯也吃的很少,余宛宛甚至有點害怕他被餓死。
於是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她都在想方設法的哄著他怎麼多吃一口飯。
十七歲的余宛宛,愛笑愛說話,除了最開始那幾天的無所適從手足無措外,她很快適應過來。
漸漸地,在余宛宛單方面的和他不停說話後,莊延被動的和她熟稔起來。
甚至有的時候還會主動和她說話。
余媽媽用了一年時間才做到的事情,余宛宛只花了一個星期。
然後余宛宛發現在某些領域,他懂得比她還多,他也很聰明,可以在三十秒內就還原一個被打亂的魔方。
他教她彈鋼琴。
認真傾聽她在鄉下生活的故事。
還會言不由衷的誇她煮的菜好吃。
她本來以為他很難照顧,因為齊小棗就很皮,沒想到他非常好照顧,她只需要做好一日三餐,然後更多的時間是靜靜地陪伴著他。
但是她卻一點也不輕鬆,她每天都在擔心莊延的媽媽會突然回家,然後發現她這個陌生人在她的家裡,會立刻把她趕走,還會解僱余媽媽。
但比這更糟糕的是,莊延的媽媽並沒有提前回家,回家的是莊延的父親。
那是一個非常威嚴的男人,穿著一身黑西裝,頭髮一絲不苟的往後梳。
余宛宛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有氣勢的大人,在他面前大氣都不敢出,老老實實的把事情原委說了。
他並沒有對她大發雷霆,也沒有罵她,但是余宛宛從他的臉色看的出來,他很生氣,然後他把莊延帶走了,就這麼把她留在了那棟空蕩蕩的房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