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開槍了,而且當場擊斃了歹徒,事件的性質立刻升級!不僅另外兩處大課堂的協警立刻趕來,附近幾個派出所的幹警也迅速出動趕到此地。驅離圍觀群眾,拉起了警戒帶保護現場,傳銷團伙所有成員都沒有當場遣散,而是全部帶走接受詳細問訊了。這麼多人不好集中安置,而是分散在周圍公安機關的拘留室中。
當天下午,由市工商局領導帶隊組織了五十多名工作人員,分別到臨時關押傳銷團伙成員的各個地點發放打擊傳銷的資料、好思想教育工作,動員被騙的成員返回家鄉,從此遠離傳銷。最終被抓獲的團伙頭目和骨幹分子二十四名,查獲並凍結涉案帳戶三十多個,涉案款項五十多萬元。這二十四人暫時被刑事拘留,剩下的一五十多人驅散遣返。
而另一方面,公安機關以及紀檢部門對李輕水開槍事件進行了調查,現場有五人中槍,一死四傷啊!當時有很多群眾圍觀,消息傳到社會上可能會引起惡劣的影響。說調查也許太溫和了,李輕水快被一批領導輪流罵得頭都抬不起來了,正在接受內部審查。
有一個細節比較麻煩,李輕水開的不是自己的槍,那位被他拔出配槍的老刑警也受到了內部紀律處分,聽上去有點冤,卻也沒有太多道理好講。但是基層幹警和了解情況的各部門執法人員都對此表示理解和同情,李輕水開第一槍是為了救同事,當時來不及做別的反應。就連那位被他拔去配槍的老刑警也沒有絲毫怨言,只後悔自己當時的反應太慢,讓李隊長去頂了這個雷。
內部調查的結果,並沒有得出李輕水違反任何法律規定的結論,他在當時的情況下開槍是正當的。但從工作方法上來看,有人卻認為他激化了事態、導致事件升級,應該接受批評處分。李輕水本人配的警用攝像頭拍下了當時的場景,「熱心的圍觀群眾」也送來一份錄像資料,清晰地記錄了當時的所有情況。這幫了李輕水不少忙,至少在調查時解釋了很多可能說不清的問題。
李輕水並沒有受到正式的處分,更沒有承擔法律責任。但有些事情卻說不清,因「工作需要」,他被免去了經偵大隊副隊長的職務。
在警方提供給媒體的新聞通報中,事件的經過是這樣寫的——
「某月某日,在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由經偵大隊牽頭,聯合工商、民政、宣傳、社區等各部門,出動執法人員三十多人,對盤踞在市郊的某特大傳銷團伙實施打擊,一舉抓獲該團伙頭目以及骨幹分子二十四名,驅散以及遣返違法傳銷人員一百多名。
公安機關對傳銷組織者和骨幹分子實施了刑事拘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一般人員和受騙群眾進行了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這是我市近年來最大的一次打擊傳銷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