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不要泄氣!你其實是個天才!”
“當然。”
“只可惜天妒英才。”
“去你的!”
眾人莞爾輕笑,這小子嘴太損了。
“不是天才照樣能活出個樣子,俺就從小立下志向,這輩子一定要喝最烈的酒,馴最好的野獸,用最強的兵刃,玩最美的女人。”馬大猛扛著重斧,大步走在前面,上千斤的重斧配上沉重的黑砂,讓他異常沉重,要不是有靈力控制著步伐,一腳就能陷在地下。
“就你這模樣,還想玩最美的女人?”童玳笑著搖頭,志向很遠大嘛。
童言打擊他:“你這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不想吃天鵝肉的癩蛤蟆不是好癩蛤蟆,就算俺是個癩蛤蟆,也堅決不玩母癩蛤蟆!看看秦命,肚子裡有個蛤蟆,他就是個蛤蟆,他玩了多少女人。”
秦命氣的翻白眼,我那是癩蛤蟆嗎,我是寶蛤蟆。
“他玩了多少女人?”童言立刻來了精神,竄到了前面。
“俺給你數數。”馬大猛掰著指頭開始數。
“數你大爺。”秦命一腳踹過去。
“哈哈……”眾人鬨笑,童欣都搖了搖頭,笑顏如花,明媚了夜色。
“大猛,前面那頭骷髏什麼來歷,查清楚了嗎?”秦命指著前面那具昂首闊步的兩米高的骷髏,就算只剩骨頭了,還是器宇軒昂,威猛非凡,龍行虎步間像是要走出一片肅殺的戰場。只要把骷髏們放出來,它總是站到最前面,隱隱形成引領之勢。
“俺這些骷髏雖然有靈智,可已經沒了生前的記憶,讓俺怎麼查。”馬大猛也總覺著這具骷髏不對勁兒,不僅塊頭大,氣勢足,好像還殘留著生前的某些習慣和意志,最重要的是竟然還能施展武法。別的骷髏都拿著他親自淬鍊的骨刀,唯獨它撿了柄鐵刀後就再也不鬆手了。
秦命想了會兒,把霸刀從空間扳指里招了出來。
霸刀刀長三米,寬達半米,厚更是有兩指,端部不是平滑的弧度,而是齊根而斷,剛硬厚重,又大氣磅礴。
刀柄像是龍虎在纏鬥,透著股狂野與狠勁。
霸刀看起來非常誇張,可無論是模樣還是氣勢,都浸透著橫掃千軍的破殺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