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在牢里的六年時間,顧鵲陸陸續續讓何康伯給他所在的福利院捐了五六千萬的款,以「喜喜」的名義。
院長媽媽以為顧鵲已經在某個地方身亡,每次何康伯將捐款拿過來,她都忍不住要大哭一場,久而久之就病了,在顧鵲出獄的前一年亡故。
顧鵲出獄以後,他完全社會性死亡。
福利院在院長媽媽亡故後就搬離了舊址,何博文拿著他的高考成績順利的在名牌大學畢業,之後又出國留學,回來的時候成了一名精英,在自家公司當老總,過著人人稱羨的生活。
只有顧鵲,仿佛被這個時代所拋棄,親人無處可尋,兩袖空空,滿身疲憊。
何康伯覺得顧鵲的罪犯身份有損何家的顏面,崔儀看不慣顧鵲,在顧鵲出獄以後,何康伯給了顧鵲一筆錢,想讓顧鵲走遠一點再也不要回來。
顧鵲沒有要何康伯的錢,似笑非笑地說:「錢雖然多,但買不了我的清白,你說是不是?」
他流浪在這個城市,什麼工作都可以去做,因為長得好看,人也顯小,租房子的小弄巷裡的大爺大媽都喜歡他,還說:「你這小孩再上進點,我把我閨女許給你做婆娘哩。」
顧鵲笑著和那大媽說:「姨,我可不要女的,我喜歡男的,還要比我長得好看才成。」
大媽的好姐妹嗑著瓜子笑個不停,「你要是只要男的,我家兒子也不是不行的,可惜嘍,沒有你好看。」
因為臉好看,他在一家咖啡廳里做服務生,老闆問他:「是老實人不?」
他笑嘻嘻的說:「不是,殺過人,坐過牢的。」
清凌凌的眼睛,天真的很。
老闆詫異的看了他一眼,大概也是個有故事的人,他並沒有懷疑顧鵲在耍他玩,只是拍了拍顧鵲的肩旁,說:「人生還長,哪裡有過不去的坎呢,好好干,月底有獎金。」
顧鵲點頭,接過工作服的時候,眼淚差點就落下來了,但也只是差點。
所有的眼淚,都在十六歲之後,蒸發掉了。
那一天,顧鵲工作完回來,獨自一人在臥室里照鏡子,入神的看著自己的臉,他在想,為什麼一個從不認識他的人會相信他沒有殺人,而在監獄裡看守他的獄長和他相處了這麼久,看了無數篇他的上訴申請,卻仍然堅信他是個殺人犯?
顧鵲打電話給那個獄長,很久很久,那邊才接起電話。
「餵。」獄長問:「誰?」
顧鵲看著鏡子中的自己笑道:「獄長,是我。」
「打電話來是想問你,你真的相信,我殺了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