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能不著急!”
喬母又憋不住了,擰著眉頭道,“我們都答應了!”
陳伯實在忍不住了替郯墨開口,“我們少爺剛剛說了,給你兒子看病的要求是你們放棄對喬嵐的撫養權監護權,然後給喬嵐分戶,等這些全部完成後再給你兒子做手術。”
“那不行!”
喬母一口否決,“先給我兒子看病,如果我兒子好不了我就不答應”
郯墨似笑非笑的看著喬母,“你是在威脅我?”
“我”,喬母一愣,一時間沒反應過來自己說錯了什麼,轉頭就看見喬父一副想打人的模樣。
郯墨輕笑一聲慢悠悠道,“根據法律,出賣、遺棄、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的,或者將未成年人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經法院判定後可剝奪父母的監護權。”
喬父急忙道,“我們沒有”
“你們逼迫子女捐獻腎臟,兩年內沒有給喬嵐一分錢的撫養費,被告到法庭後就不是這麼簡單的談一談了”,郯墨道,“你們自己想清楚,是你們主動還是我動手。”
喬父喬母就是兩個法盲,賣女兒這種事幹了不止一次,根本不知道其實早就觸犯了法律,一聽自己居然犯法,頓時又慫了。
“還有”,郯墨卻又繼續道,“你們自己好好想清楚,你們兒子的身體重要,還是和喬嵐的關係重要,我可以慢慢等,就問你們兒子能不能等。”
喬父總算是看清楚了,這少年根本不是長相的那般無害,他和喬母根本不是對手,而且他們還有求於他。
喬母始終不甘心,總覺得放棄這麼一條大魚太吃虧,藉口說要去上廁所,百度查了一下剝奪監護權和分戶的要求,看百度上說分戶的要求中,需要年滿十八歲,以及分戶人必須有一套房產。
頓時覺得又有戲了。
喬嵐還沒滿十八,而且喬嵐也沒房產,她就看喬嵐怎麼能把戶口分出去。
這回再沒有和郯墨唱反調,老老實實的同意了郯墨的要求,倒是讓喬父微微有些詫異。
等談話終於結束後,喬母把自己剛剛查到的消息告訴喬父,喬父想想也對,這可不是他們不同意,而是法律根本不允許。
等陳伯那邊通知他們讓他們跟他一起去派出所還是社區驗證消息的時候,喬父和喬母卻傻眼了。
喬嵐確實還沒到十八歲,按照身份證上還有五個月的時間,按照法律規定,未滿十八歲不能分戶,既然這條過不了,那就另闢蹊徑。
陳伯直接改了喬嵐的出生日期。
改身份證不是什麼難事,尤其是上邊早就有人打了招呼的情況下。
喬父喬母懵逼的做了虛假證人,將喬嵐的出生日期改提前了五個月,於是,喬嵐瞬間從未成年變成了成年,滿足了分戶的第一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