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氣啥,你既喚我一聲大哥,就不要見外了。拿回去,若想養著便養著,便是不想養,殺了吃也能吃一頓好肉,補補身子。”
“這不行的。”
葉兆安推辭不受。
“拿吧。”
霍連城不甚在意,如今他是真心喜歡葉兆安的,野雞這玩意兒他見多了,也吃多了,也不覺有什麼稀罕,不過他也知道在旁人眼裡卻不是這樣,但凡是肉,都金貴一些,更不要說這些野味了,天生天養的野味肉質更為結實鮮美,比家養的雞肉好吃多了。
葉兆安推辭不過,最後還是拎著回家了。
“竟能套到野雞?”
“這不是我套到的,是霍大哥打獵打到的。”
“既是你霍大哥的獵物,怎教你拎著回來了?”
“霍大哥執意要我拿,我推辭不過,只好拿回來。”
李氏皺了皺眉,葉家雖然貧困,但葉平待她也算是不錯了,上邊也沒有公公婆婆刁難,也無叔伯妯娌之矛盾,除了家裡實在窮了點兒,並沒有什麼壞處。可葉家再如何家貧,骨子裡還是有幾分硬氣。不會平白占人家便宜。
“要不就由娘親拿回去給霍大哥吧,兒子實在說不過他。”
“且放著吧,晚些時候再說。”
晚上葉寧回來,弟弟便纏著說了今日的事情,首先說的自然是爹娘同意了他找活計的事情,而後便也提到了一下霍連城。知曉李氏煩惱此事,便勸說了幾句。
“既然是一番好意,還是收下吧,沒得過了幾日,就生分了。家中只有我和小安兩個孩子,小安自小沒有什麼玩伴,霍大哥是個好人,小安與他多些往來也能多個朋友,亦能學的穩重一些。改日娘親做一身衣裳,摘上一籃子新鮮菜蔬,叫小安拿過去,也當是還了這些日子的人情,有來有往便好。”
把別人送的原封不動拿回去,確實生疏,倒不如回些禮回去,這樣既能心安理得,也不傷了情分。
李氏聽了,也覺著應該這般,微蹙的眉倒是松展開了。做衣裳是費勁費錢了一些,可霍連城孤家寡人,自然讓人心疼,又是個乖順孩子,光是念著這些日子以來的幫扶,也是應該的。
她一個婦人,給一個年輕男人做衣裳,輩分上差了一輩,又是明著送去的,旁人也不會多說什麼,愛嚼舌根子便嚼去吧,也不過是眼紅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