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伸出指頭摸摸字體,對她咧嘴:“確定啊,我要紋——有沒有筆啊?”
店主見他笑,臉上不知為什麼有些發燙,轉身拿了筆和紙給他,陳幸簽了兩個簡短的詞,跟店主說:“我要紋這個。”
紙上寫著,“Vincent Lim”。
確定了樣式,店主去把門鎖上了,將牌子調成了close,她這天恰好沒有預定,沒有想來了一個即興發揮的客人。
進了工作間,陳幸拉下了褲子,半躺在椅子上,店主給他消毒。
“你叫Vincent嗎?”店主和他聊天,“挺好聽的。”
陳幸舉著店主給他的平板電腦看視頻,調低了音量,說:“不是的,是我喜歡的人的名字。”
店長看了他一眼:“女孩子叫Vincent啊?”
陳幸笑了,不回答,對她眨眨眼。
她稍稍猶豫,又說:“你的疤,紋字母可能不能遮的很好。”
“沒關係,”陳幸輕聲說,又重複,“不要緊。”
“別怕,不會很痛,”店主感覺他有點緊張,安慰他,把紋身紙貼到了他的胯骨上,征尋他的意見:“這樣可以嗎?”
陳幸低頭看了一眼,林修承的名字印在他的傷疤上,看起來就好像他是林修承的所屬物一樣,合適極了。
“可以,紋吧。”
紋身的疼對於身經百戰的陳幸來說,大體上就是蚊子咬的程度。
他看著店主給他推薦的國內正流行的婆媳劇,也不無聊,還和店主討論如果他做老公,要怎麼擺平老婆和老媽。
逗得店主勒令他不准說話,免得影響到她工作。
陳幸紋兩個單詞,店主紋的精細,也用不了多時,看完了三集,店主開始給他清血洗顏料。
用熱毛巾擦在傷口上,還是有一些疼的,陳幸盯著傷疤上的字母,指尖痒痒的,想去碰。
這時,林修承電話打過來了,問他青城怎麼樣。
“當然是如魚得水啊,”店主拿開了毛巾,陳幸禁不住誘惑,伸手想摸一下紋身邊緣略有紅腫的地方,被店主打了一下手,“啊”地叫了一聲。
林修承聽到響動,問他:“你在幹什麼?”
“我在……”陳幸想了想,“泡妞。”
店主抬頭看他,陳幸擠眉弄眼對她使了個眼色,店主也是很會玩,故意大聲道:“寶寶,你洗好沒有呀,怎麼那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