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絲都是酸辣爽脆,就連野菜湯都鮮美無比。
一頓飯吃的劉蘭肚皮滾滾,對粟蕭直呼佩服,真不知道他怎麼能吃下八個饅頭的。
粟蕭吃完飯洗了碗才走,臨回去朝歌給他喝了一杯羊奶,若是不喝這些白瞎了。
朝歌發現他沒拒絕,喝的也很快,但是擱他眉毛微微皺起,知道他對這個羊奶有些嫌棄。
朝歌喝過就知道為什麼了,不同於牛奶的香醇,羊奶帶著膻味,但是讓喜歡羊肉的朝歌並不討厭,估計粟蕭不喜歡。
劉蘭一晚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第二天早上便起晚了,急匆匆跑到供銷社。
看肉攤還沒撤,氣喘吁吁道:「嫂子!呼呼~還有啥了?」
「沒啥了妹子,就剩些羊下水了啊。」
這玩意一般沒啥人吃,若不是搭著內臟賣估計都賣不出去,即使買回去了,留下心肝肺腸子肚子都扔了,不是不會吃,是收拾不僅費功夫,還得下重料,不然味不好。
一年一家也就實在是饞能急赤白臉收拾一回。
想來這新來的知青估計也不能買,老周天天跟著收拾羊,他天天買,去那分點多好。
「啊!就這個啦?」劉蘭苦著臉,想著若要是收拾這個估計一天不用上工了。
「對啊,大骨頭你要嗎?」
「那行吧,這大骨頭我看看。」
劉蘭看著一點肉都沒有,筋膜都剃乾淨的骨頭,心想這給狗,估計狗都得掉眼淚,嘆口氣。
「麻煩都給我吧。」
「行,都給你啦!給一毛錢得了,要不我還得背犬捨去。」
劉蘭一噎,真不知道該說啥,背著筐回去。
無奈早上只能煮兩碗雞蛋麵條,便趁著上工前把下水收拾乾淨,骨頭用榔頭砸開,之後一起擱大鍋里燉。
「小蘭,你幫我跟大隊長說一聲,我今天上山采點藥材。」
「好的,朝歌你主要安全,這邊還是有野獸的。」
「我等你們上工了我再去,伐木的擱那條路走過之後動物都跑了。」
朝歌一邊說一邊把乾貨拿出來晾曬,把昨天留的板栗放水裡搓洗乾淨。
朝歌一邊給栗子改花刀一邊打趣劉蘭:「你昨天晚上當小偷去啦?那黑眼圈都能當國寶了。」
劉蘭鼻子堵著兩塊布,手裡嫌棄的收拾,能感覺到她濃重的怨氣:「嗨呀,別提啦!都起晚了!本來打算買點羊排紅燒的,這不就省羊下水了。」
朝歌好笑道:「不跟你扯了,我把栗子弄了!」
劉蘭看她不一會出來了驚訝:「你炒完啦?」
「差不多吧,交給時間。」
朝歌看著表,聽見霹靂啪啦的聲音邊進屋,劉蘭洗乾淨手不信邪的跟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