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粟蕭帶上手套,開始把羊撕開,把脆皮投餵到朝歌嘴邊。
「呼呼,好香啊!肉嫩多汁,鮮香麻辣,酥脆可口!」
朝歌享受的彎了眼,因為太燙還用手扇風,可是饞壞了大夥。
「姑父我也要要!」
小傢伙抱住粟蕭大腿,粟蕭拜一塊羊排:「拿去啃。」
「謝謝!」
「誒呦,這孩子可真好啊!」
粟蕭不能厚此薄彼,又拜兩根羊排:「繁花似錦嘗嘗味道。」
兩個孩子有些不好意思:「謝謝小姑父!」
「不客氣!」
粟蕭掰的也快,不一會兒大夥就都吃上了香氣四溢的烤全羊。
「這個東西太美味了!」粟媽媽拿著一根羊排,一下子被這味道折服了。
「香,這個味道真是不知道如何形容!」
他們點評,粟蕭這邊跟朝歌吃的津津有味。
「我想吃血腸,太遠了。」
粟蕭聞言站起身,夾一碗血腸過來。
朝歌笑眯了眼,夾起血腸蘸點蒜醬:「好吃!我超級喜歡!」
粟蕭夾一塊顫顫巍巍的豬蹄:「吃嗎?」
朝歌搖頭:「吃不下了。」
粟蕭自己啃了好多豬蹄羊蹄,朝歌發現他好像很喜歡,以前沒怎麼做過都沒看出來。
飯桌的另一邊,長輩們喝酒嘮嗑,警衛員,助理吃飽就下桌了。
這邊朝歌粟蕭跟三個孩子都撐的肚子滾圓,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請柬也擱置在了一邊,歇了好半天這才開始寫。
好在要請的人不多,一個多點倆人就寫完了。
兩摞請柬疊好:「我這個明天給小蘭包個喜糖,讓她幫我給農場送一下,這個包給小董,讓她給醫院送。」
「小粟,你那個明天大伯娘帶著你三哥去送,讓他動動婚,看能不能想看到順眼的閨女。」
「行。」粟蕭為即將回來的三舅哥感到擔憂。
朝歌憋住笑意,同情三哥一分鐘。
「媳婦兒,明天我把喜糖跟煙還有拉花喜字給你拿去。」
「嗯,好!」
其他人喝酒,朝奶奶把朝歌跟粟蕭倆人喊到屋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