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欢饿极了,没空说话,一个劲儿点头 ,嗯嗯嗯, 这是他到这儿吃过最对胃口的饭菜了,好好吃啊,能吃三大碗。
以前在家都是自己做饭的,大学就没怎么做过了,但多年手艺还是在的,也不知到底合不合你胃口 极星子满意地瞅着他,微微挑眉:毕竟以前你都在餐厅吃的,而且我发现每次老是那几样菜,从来都不会换。
想起和戈欢天天吃餐厅饭菜的日子,莫名甜蜜,虽然每次都是戈欢拉他去,其实他还是很愿意的,因为真的太美味了!
不得不承认,和戈欢在一起,让他见过很多从未触过的世面。
戈欢吞下嘴里的菜,解释道: 我喜欢吃什么,就一直会喜欢嘛,换来换去也不对胃口。 他咽了咽,眼里有星星闪烁: 今天的菜,和那餐厅味道好相似啊,简直一模一样。
就说为什么那么合胃口呢! 那餐厅是他爸妈专门订的,怕他在学校吃不习惯,特意交代餐厅厨师长该怎么做,注意些什么
哪有一模一样,如果真一样,我也可以开餐厅了不是,凭着记忆估计也就模仿百分之八十吧,这里食材不全,欠缺
戈欢忍不住起身扑向他,亲他个一嘴油,极星子也没嫌弃,紧紧搂住主动投怀送抱的戈欢,任由他像小鸡似的亲啄个不停。
吃完,我们去钓鱼怎么样,我做好了钓鱼竿。 极星子甜蜜地抹掉嘴边的油。
戈欢亲完,又坐回去继续吃饭: 什么时候做的啊?
你睡觉的时候,我记得你挺喜欢钓鱼的,当归山下有一处清湖,位置好,风景好,我们待会儿去
但我记得你不喜欢啊,我以前叫你去。你一脸的不愿意,还给我甩脸色,哼,当场拒绝我了。想起这事儿,又有些憋屈,自己什么都准备好了,满心欢喜叫他去钓鱼,结果遭到人生第一次拒绝!
为此,他郁闷了好久,这也是他们倆关系转折的第一件事情。
此后,无论戈欢叫他干什么去哪儿,何亦歌都各种理由拒绝。
不是不喜欢,戈欢,那时候觉得你对我太好了,真的,你是第一个对我那么好的人,我不知该如何回应,嗐,反正啊,从以前到现在,是我傻逼了点,并未察觉,不知道珍惜。
戈欢扒拉碗里的饭菜,愤愤道:现在也来得及,记得好好补偿,比如让我睡一次你吧,怎么样啊?
你不愿意算了,反正
好。
戈欢仰起头,激动道:真的吗?
嗯,真的。 对于谁上谁下这种问题,极星子也没纠结过,但他发现戈欢很在意。
事不宜迟,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他擦了擦嘴,拖着极星子往清灵殿走。
极星子忍不住笑了几声:你屁股不痛了?吃完饭又有力气了?宝贝儿,我又不跑,你急什么。
我用前面,屁股疼要什么紧,我就想睡你,哪儿也不想去,放纵一天吧,两天也没问题。
行。
随着戈欢的高难度动作,房间里同时响起两种不同的声音,一声是满足的惊叹,一声却带着哭腔。
戈欢跨坐在极星子身上,觉得自己仿佛就被钉在了这个人怀里似的,缓了许久才终于好了些。
有些呆滞。
欢欢,你,不是要?怎么? 这极致的体验让他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他没想到,戈欢没有履行他口中一直想要的,反倒
戈欢没有说话,但全身都忍不住颤抖,他觉得极星子能爽快地答应他,已经很满足了,这个人是真的在宠他,爱他,能为他做任何事。
爱到不能自拔,甘愿让他快乐。
第65章 最终任务啊
还要么?
火热慢慢抵住, 一如既往地想曲径通幽处。
戈欢早已神智错乱,迷迷糊糊叫着: 嗯嗯,要, 我要,师尊, 想要很多
身体不住的扭动,磨蹭刺激着。
极星子听到这称呼, 略为不满, 从他身上离开,趴在戈欢耳边:欢欢,你是喜欢师尊多一点,还是何亦歌多一些?
戈欢微微睁开眼,娇艳泛红的唇缓缓吐出:不都是你么?
嗯, 可我总觉得你更喜欢在这里。 从未叫过一句何亦歌,是不是还在怨恨以前,只喜欢这穿书里的世界, 他有点心慌。
戈欢听出他语气里的一丝丝低落,软绵绵道:只要和你一起, 在哪儿我都愿意,在这里我便叫你师尊, 等我们回去了,我叫你,老公,好不好, 亦歌。
听得极星子腹部蹿火,忍不住舔了舔他耳朵 :现在不可以么?
古代哪有叫人老公的,就叫你师尊, 师尊,师尊, 戈欢拼尽全力,扑向他,又啃又咬: 师尊,徒儿好想要,
想要什么?
想要师尊进来。
此刻在极星子眼里,戈欢就像一只软绵绵的小猫咪,在怀里撒娇,磨蹭,亲吻,诱惑他。
任谁看了都难以把持住,何况是这么爱他,想疼他的极星子。
待戈欢再次睡足睁开眼,都不知是第几天了,身子却是一点都不虚,不管多晚多累,极星子总会为他及时补回来。
枕着心爱之人入睡, 人生大概最快乐莫不过于此了。
如果不是系统突然来临,他可以就在这幸福中堕落上瘾。
极星子执笔坐在案台旁写写画画,见戈欢醒了,便开口道: 欢欢,我昨晚和系统交流了,我选了原作者的全部微博,今天一早便记录下来,你过来看看。
戈欢穿好衣物,奔向桌边,翻看极星子写好的微博笔记。
字写的很清秀,一笔一划苍劲有力,有筋有骨,他刚进大学那会儿就被惊艳到,长得好看的人,字写得真如其人,当时觉得这人浑身都是优点,宝藏,忍不住想多了解,多靠近。
二人极为认真,因为这是回原世界的唯一线索。
接下来该做什么,怎么做,全在这了。
这作者是个孤儿啊,有些励志了。戈欢 赞叹不已,他知道能写出这么一部惨天虐地的小说,绝非俗人,心里得多变态。
如果不是何亦歌穿进来,他早就被剁手剁脚扔药缸掏心了。
原来是这作者身世也惨,出生没多久妈跟别人跑了,七岁时,爸被人不小心打死了无处申冤,家境也是一贫如洗,小小年纪,只能躲在垃圾桶旁和狗抢东西吃。
不知怎么活下去的,戈欢心情低落,他真的很能理解了,绝望感,无力感,想死却不敢不能的悲痛。
何况原作者还那么小。
极星子放下笔,将刚写好的递给戈欢: 嗯,后被一个人收养了,我以前查过关于这作者的资料。
戈欢接过,一一翻看:你查这个做什么?
特别喜欢这部小说,顺便查了,而且网上也不一定准确。
戈欢点点头,双手支腮,偏着脑袋专心听着,盯着那片薄薄冷唇入神。
《异世邪君修仙传》笔名浮云归无。他原名李小,后改名为宋归鹤,因为养父姓宋,叫宋鹤。而且那时宋鹤年纪不大,称得上年轻有为,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为人低调,行事却高调,喜欢做公益,在当地很出名,长得也好看,可谓一表人才,英俊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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