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们一听人“正主”都不在意,他们还有什么还介意的,话锋一转:“哥们儿你这回可太露脸了,全球票房已经上亿了吧?”旁边还有人补充:“还是Dollar!”
大学男生凑一起就爱起哄,沈戈被他们夸张的语气逗笑,也没故作谦虚,说票房确实不错,并且从市场反响来看,有希望角逐奥斯卡。
比起那些稍显文艺的电影节,这些理工科的男生们显然对奥斯卡更感兴趣,立刻兴奋地喊道:“请客!请客!大导演,快请客!”
沈戈好脾气地应下来,顺便给了他们一个任务,让他们帮忙看看自己的新片子,说说感想。他一直觉得电影在八大艺术里是最“亲民”的,鉴于凌笳乐以往的一些教训,他很注意不让自己的生活脱离大众太远,时不时就要和几个舍友聚一聚,听他们聊聊生活学习上的各种滋味。
话说回来,他能和这几个室友保持住友谊,起初也是因为电影。当初《晨曦与晚灯》的故事就是由一个室友的亲身经历改编的,写剧本那会儿他们联系频繁,之后不知不觉的,这交情就维持了下来,连带着和其他室友都没有断了联系。
说来有趣,沈戈自打上学起就一直是班长,他从小就做事妥帖,为人处世也成熟,本身又有那种令人向往的感召力,每次当班长都把班集体带得很团结。
可一毕业,他就跟圆满完成了什么任务似的,做事妥帖的习惯不改,先把毕业后组织聚会的工作交给副班长,然后就不再与以前的同学有什么来往。
了解他情况的,知道他升一次学换一次地方,家里负担重,时间也珍贵,不想在各种聚会中浪费时间;不理解的,就觉得他薄情薄幸,后来出名了,这些事更是被抖出来,成为诟病他人品的依据。
都说越长大越不容易留住知心朋友,尤其沈戈早早退学,和室友们认识的时间比以前那些同学都差远了。他也是没有料到,自己竟是在人生的这个阶段,当别人都开始由“知心朋友”转向“酒肉朋友”和“有用的朋友”的人生阶段,他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知心朋友”。
说是让他请客,到最后其实只是在宿舍吃外卖而已。舍友们比他更忌惮狗仔,商讨半天才想出这么个出其不意的策略。
打沈戈还住宿舍那会儿,他们寝室就被称作“学霸寝室”,这会儿都放寒假了,马上就要过年,宿舍楼里几乎都走空了,只有他们宿舍的几个人还留在学校帮老师做项目。
这对沈戈来说确实合适,他换上朴素的黑色羽绒服,帽子一戴、围巾一缠,冒充本校学生被室友带上空荡荡的宿舍楼,就算被偷拍也只能拍到帽檐下方、围巾上方的一双眼,看不出是谁。
凌笳乐知道他的行程,也知道大学生们都爱熬夜,沈戈恐怕会在同学那里待到很晚。他本来都做好后半夜才听到“晚安”的准备,谁料刚十点多就接到沈戈的电话,说话声音有一点慢,说让他去学校接他回家。
“啊?我接你?”凌笳乐以为自己听错了,“还是你让我找你助理去接你?”
“你,乐乐,你来接我……”沈戈极温吞地说着,显得很不着急,“我喝酒了,不能开车。”
凌笳乐可老犯难了,迟疑道:“被你同学看到不好吧?”
“来吧,没事,老陈他们都知道了。他们靠谱,不瞎说。”
“啊……可是万一被——”
“乐乐,你来,好不好?我想让你接我……我以前看着我们蒋老板每次应酬完都有人接,可羡慕了,你也接我一次,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