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判了三年徒刑。
审判席上,我没看见大爹。
我渴望看到一个身影,可又害怕污秽的我,玷污了她的安宁。
顾琳没出现。
可能她并不知道我的结果吧,我只希望,不要有人伤害她。
三年牢狱生涯,对我来说没有太多的波折。
我一如既往的低着头,不惹事,不犯错,我也没有去立功。
三年,三十六个月,一千零九十五天。
我甚至想要永远的躲在这里。
可监牢,也不会收留我。
出狱的那一天,我领取自己的随身物品,却发现有一个陌生的文件袋。
我和狱警说,这不是我的东西。
狱警冷冰冰的说:“是你的,你被关进去的那天,有个女生来过,她说把这个给你,我忘了,放到现在才想起来。”
我整个人就像是触电了一样,急促的翻开了文件袋。
袋子里面孤零零有一本书。
书名《路遇》。
目录的第一页,有一张照片。
顾琳站在雪中,恬静的微笑,清澈无比。
我哭了。
进监狱我没哭,大爹对我失望我没哭。
甚至顾琳没有出现在审判庭,我也没哭。
现在看着她的照片,我知道她真的来过。
我嚎啕大哭,哭的毫无男人的尊严可言。
狱警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的对我说:“小子,那是你女朋友吧?我听说你把情敌打废了才进来的?”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傻愣的看着他。
他叹了口气说:“你都被关了多久了,她就给了你一张照片,再也没来过,醒醒吧。”
是啊,三年了。
十六个月。
一千零九十五天。
顾琳还会记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