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寒沉默不語,賴祥雲以為他還在為與明月鋒決裂傷心難過,便出言安撫:「朋友多得是,鬧掰了就換,你這麼優秀,願意和你做朋友的人排著隊呢。」
「我去工作了。」印寒拉開財務辦公室的門,唇角微微上揚,露出一個說不上笑容的弧度。
沉浸在成就感中的賴祥雲並未察覺,他揮揮手:「去吧,好好干,今年年終獎翻倍。」
下午四點,一隊警察敲響霧哀文化的大門,領頭的中年警察看著面露忐忑的前台小姑娘:「你好,我是朝陽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的警察袁勇立,接到舉報過來調查,這是我的警官證和警號,麻煩你們配合調查。」
「好、好的。」前台小姑娘茫然地點頭,「我去叫老闆。」
公園裡一派悠然祥和,明月鋒找了張宣傳單墊在台階上,盤腿坐著,手肘支撐膝蓋,看大爺釣魚。發色斑駁的大爺老神在在地眼睛半闔,雙手握杆,仿若一棟雕像,明月鋒同樣一動不動,神思不屬,望著西邊漸沉的夕陽。
他不知道印寒做了什麼,肯定不是害他的事,於是他什麼都不想,耐心等待,時光從指縫中溜走,就在他即將陷入傷春悲秋的感懷時,手機嗡嗡作響。
「餵?」明月鋒摁下接聽鍵,將手機貼在耳邊。
「明月。」印寒的聲音傳來,背景音嘈雜吵鬧,他尾音上挑,似是心情大好,「我下班了,來接我。」
「好,我就在附近的公園。」明月鋒說,「十分鐘。」
「我等你。」印寒掛斷電話,轉身看向凌亂的財務辦公室。
袁勇立抱著一沓貼有藍色標記的單據,細看裡面包含合同和各類發票,他看向印寒:「就這些了嗎?」
「是的,差不多了。」印寒說,「我算了下這些加起來約有五百七十萬元,屬於數額巨大的嚴重犯罪行為。」他看向門外面色灰敗的賴祥雲,唇角上揚,眼中輕飄的笑意輕蔑且諷刺,「不知道賴老闆面臨的牢獄之災,是三年、七年還是七年以上呢?」
「你全都知道。」賴祥雲這才回過味兒來,印寒口中的「我自己拿」,是指連本帶利、連皮帶骨從他身上扒下來,還給明月鋒,他口不擇言道:「你早就知道,你隱瞞了這麼久沒舉報,難道不算是包庇罪嗎?!」
「我『沒有』早就知道。」印寒著重強調,「我是今天看合同的時候,不小心和前面的合同比對了一下,發現問題,立即報警。」他看向袁勇立,「至於為什麼是藍色標記——這是我看合同的小習慣,每份合同我都會打標記,同樣顏色的標記表示的是同一類。」
國字臉、整肅正氣的警察同志沒有興趣調解糾紛,他說:「除了印先生整理出的文件,其餘文件我們也會仔細查看,避免遺漏。」他指揮人手拉警戒線封鎖財務室,記錄印寒和賴祥雲的名字,另外交代,「這段時間請兩位先生配合調查,手機保持暢通,我們隨時找您了解情況。」
「好的。」印寒點頭,他瞧了眼掛鍾,「我該下班了。」他撣了撣袖子上不存在的灰塵,穿過亂七八糟的文件堆,側身出門,路過賴祥雲身旁,並未分一絲餘光,徑直走向門口,推開玻璃門,目光撞上等候已久的明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