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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大厅,一地狼藉。
在刚刚那么密集的扫射下,大厅里已经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了。
陈家八位高手的尸体,横陈地上。
冷雄风倒在窗边,身上布满了弹孔,血肉模糊,被乱枪射杀,死状很惨。
秦风和林琬琰二人站在大厅的中间,他们看起来很狼狈,衣服破烂,发型凌乱。
但是,所幸都没有受伤。
林琬琰有些许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她这段时间也经历过很多次劫难,比如被枪手追杀,半夜被刺客偷袭,还多次被绑架,甚至连神秘空间这种诡谲的事情也经历过。
她的神经,已经被锤炼得很粗了。
况且,她已今非昔比,如今也算是一位修行者了,实力的变强,以至于底气和胆气也足了许多。
刚才激烈的枪声,最多只是让她小小的慌了一下神……
秦风的面上倒是并无什么神色波动,只是眸子里蕴含着凛冽的杀机。
他已经被彻底激怒了!
刚才若不是他反应快,林琬琰可能就要死于乱枪之下,而他也会受伤。
“血手,你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不但敢明目张胆的进入华夏,还敢这么嚣张的开枪杀人?”
秦风眸光阴冷,盯着眼前跪成一排的武装恐怖分子,冰冷的声音,让这群肩扛热武器的汉子,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最前面一个剃着寸头,脸上画着迷彩,一身凶悍之气的魁梧汉子,闻言浑身一抖,抬头看向秦风,语气惶恐的喊道:
“狼王大人,我们真的不知道目标是您啊,如果知道是您,就是给我一百个一千个胆子,我也绝不敢接这个任务……”
这个寸头大汉就是秦风口里的血手,也是血刺佣兵团的副团长。
血手,又被称之为屠夫,刽子手,他最喜欢用军刺杀人放血,很享受双手侵泡在鲜血里的快感,以至于他的双手肤色,呈现出了一种病态的暗红色……
这也是血手二字的由来。
不过此时,这个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刽子手,却如同犯错的小孩,跪在地上,又敬畏又惊恐的求饶。
血手一口便叫出来了秦风的身份,很显然,二人相识。
“如果目标不是我,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秦风的语气又严厉了几分。
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令人心惊胆战的杀气。
他是真的很愤怒。
“……不,不是,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血手语无伦次,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已经彻底慌神了。
他觉得自己真是倒霉到姥姥家了。
为了这笔巨额佣金,他偷偷带队潜入华夏这个雇佣兵的禁区,打算干完这票就立马闪人,偷渡出境。
等华夏相关部门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在大海上了。
但是,千算万算,他怎么也没有算到,这次的目标,特么的竟然是狼王大人!
这可比捅了老虎屁股还要要命。
狼王对于血刺佣兵团,可是有着救命之恩。
五年前,血刺佣兵团被对手坑了,陷入死境,眼看就要全军覆没。
幸而这个时候狼王出手了,拯救了整个血刺佣兵团。
从此,血刺佣兵团便立下了一个规矩,凡团内成员,若遇狼王,必以礼相待,恭敬有加,唯命是从,不敬者,军法处置!
但若仅仅只是如此,血手也不会这般惊惶不安。
他怎么说也是一个副团长,总不能因为无意冒犯了救命恩人就把他给枪毙了。
他最多不过赔个礼道个歉,回基地领个重罚便可以了。
至于会害怕成这个样子,就像是老鼠见到了猫?
主要是秦风那次出手拯救血刺佣兵团,展现出了极其狂暴的杀戮气势,以一己之力,屠了一支精锐连队,那一幕沐浴在鲜血中的无敌之姿,给血手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那惊天的血腥杀气,血手记忆犹新,偶尔回想起来,仍然觉得心惊肉跳,无比的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