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識字?」葉同塵提出反對,拿出了一份低保證明,「這是王有福辦低保的時候簽的名,填寫的表格,他不識字怎麼申請的低保?」
葉同塵又遞交了幾份複印件:「這是王有福當初申請國家貧困補助時寫的信,他上過小學。」
王有福不說話了。
「你很清楚那種極端狀況下遺棄女兒會導致她死亡,但你依然選擇了把她遺棄在垃圾桶里。」葉同塵看著王有福,又拿出了結婚證明和一份女童母親趙小女的病例。
「你也很清楚,女童的母親趙小女是嚴重的智力障礙患者,她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不認識人,聽不懂話,但你依然和她發生性關係,迫使一個沒有自理能力的女性生下孩子。」葉同塵說:「在明知對方智力有障礙的情況下依然和她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奸|罪。」
王有福這會兒不裝聾作啞了,立刻說:「我們領了結婚證,是夫妻,是合法的夫妻。」
「你不是很清楚什麼合法什麼不合法嗎?」葉同塵譏諷的問他。
彈幕里——
【就是!!】
【哈哈哈不要跟葉律師裝瘋賣傻!】
【他清楚的很!】
【孩子的母親還是弱智啊?人渣啊,讓弱智懷孕生孩子!】
【這樣的人就該葉律師直接放雷劈死】
但王有福一下子又「耳背」了,只重複他們有結婚證。
他的律師反對葉同塵這樣誘導式提問。
審判長點點頭,問王有福:「你知道趙小女有智力問題?」
王有福說:「他爸想給她找個人照顧……」
「你回答知道或不知道。」審判長打斷了他,眉頭皺的很深。
王有福這才老老實實回答:「知道,但我們領了證,合法夫妻。」
「審判長。」葉同塵遞交幾份證詞:「這是趙小女的鄰居提供的證據,證明趙小女連人都不認識,甚至聽不懂一句簡單的話,比如吃飯了嗎?這種智力狀況下,就算結婚登記時王有福或者其他人念給她聽,結婚登記時要填寫的信息,她根本沒辦法聽不懂,更不可能簽名。」
她也把警察調查的結果遞上:「警察調查當地的結婚登記,說是由趙小女的監護人替她簽的名,我認為婚姻關係無效。」
她說:「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時,雙方應當清晰表達結婚的意願,自願結婚。在這種狀況下,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寫結婚登記申請等內容的,可由其監護人或本人指定的其他關係人代為填寫。但顯然趙小女無法清晰表達自願結婚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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