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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君故(GL)——崔九堂前(81)(1 / 2)

好的。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长廊外的中庭里。

瑞尔斯开始随口问道:看起来时小姐也是中国人,我记得华人圈有一些很厉害的大族他揣摩着时学谦的姓氏,问道:请问时小姐可是出身湘江时氏吗?

时学谦摇摇头,不是,我祖籍是淮北。

瑞尔斯思量着道:淮北?他不记得中国的淮北地区有什么很出名的有气候的时姓家族。

时学谦看着他思考的表情,有点反应过来了,就说道:瑞尔斯先生不要误会,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并不是什么家族的小姐。

这样吗这下瑞尔斯心底都惊讶起来了,他万万想不到,乔樟居然会和一个没有任何家族背景的人在一起,这样看来,这就不是一场联姻了,对于乔家的女儿来说,这样的结合也未免过于自由了。

这怎么可能?!

瑞尔斯深埋在心底的多年积压的不甘情绪翻上胸膛。

六年,整整六年,乔樟无数次的想也不想的拒绝他的追求,除了那次对付信孚银行的合作以外,他们就没有过任何接触了。在乔樟眼里,那只是一场平平常常的合作,合作完了就是完了。但对于瑞尔斯来说却绝不仅是如此。

他瑞尔斯是什么人呢,是全华尔街公认的最富魅力的男性,在遇到乔樟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还有他无法征服的人。他在六年前遇到乔樟,就像是自以为最出色的猎手遇到了价最高的猎物,而这猎物还无所谓似的在他跟前停留了一下,于是他势在必得。

对于这种情感,瑞尔斯把它定义为遭遇了此生最伟大的爱情,但乔樟却从他雄心勃勃的眼睛中看出那其实是一种自恋。

正如她曾经所说,瑞尔斯所执着的,并不是她乔樟,而更是他自己的魅力罢了。

六年的屡屡挫败让瑞尔斯的心理都快几近扭曲,每当他在各种消息渠道看到蒸蒸日上的乔樟时,他的心里就有一团怒火,他不能理解自己的失败是为什么,他总是自我感动的告诉自己,他多么爱乔樟啊,爱到甚至希望她死掉,乔樟死了,他也就不用再这么痛苦的挫败下去了。

于是就在最后一次被乔樟拒绝了邀约之后,他真的这么做了,只不过谢天谢地没能成功。

现在,面前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神出鬼没的就得到了他六年都没有得到的东西,瑞尔斯微微低下头,眸底一片暗色,捏了捏手里的杯子,开始准备找时学谦的茬。

他想挑剔时学谦的衣饰,可是看了一圈也没发现不得体的破绽,还被乔樟特意别在时学谦胸前的那枚乔家的家徽刺的眼睛疼,再往下看又看到隐约露出来的袖扣,心里更堵的慌。

因为一般来说袖扣很难一个人自己戴上,如果一个人戴着袖扣,那说明大概率是爱人抽出时间帮她戴上的。

瑞尔斯放弃了从外表着手,他有一搭没一搭的问起了时学谦的学历,天知道这正是时学谦最不怕问的地方。

两人闲聊半天,瑞尔斯似乎自觉讨了个没趣。

那么时小姐和乔小姐是怎么认识的呢?看起来你们很早就认识?瑞尔斯笑着问。

时学谦道:不是的,其实没多久。

是么瑞尔斯有些诧异,他道:我和乔小姐早在六年前就认识了。

哦,那是很早了。时学谦听他这么说,还以为他和乔樟是多年好友。

瑞尔斯道:是啊,很早。那时候的乔小姐,可谓是风华正茂,惊艳了整个华尔街呢,这些想必乔小姐也和你说过。

时学谦道:没有细说过,我不太了解。

是么,那真是可惜了,那场由当时年仅十八岁的乔小姐创造的操盘手大赛的记录,身为爱人,时小姐竟不了解。瑞尔斯借机问道:那时候,时小姐在做什么呢?想来也一定很优秀吧?

我那时候啊时学谦有点不好意思的笑道:可能还在为学业和生活费发愁吧。

听到时学谦这样的回答,瑞尔斯眼中闪过一丝精光,笑笑道:这样看来,时小姐和乔小姐在一起,磨难多多啊,你没有考虑过以后的事情吗?

以后?时学谦还真没考虑过。

她们,哪有以后可言。

瑞尔斯状似善意的笑道:对啊,我想乔小姐今天带时小姐来这样的宴会,一定是做了充分考虑的。可时小姐你有没有所考量呢,如果在你们相处的以后时间里,乔小姐想和你一起做什么事,或是偶尔提出什么小要求,比如,请别介意,我只是比如,纪念日的时候给她买个漂亮的首饰什么的,要么有可能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正好看见一款新出的跑车让她心动之类的,那时候时小姐就未免就遗憾的不能满足自己的爱人了。

时学谦想了想,道:那些东西如果她喜欢,她会自己买,她也喜欢自己买。

隐隐约约的,她从瑞尔斯的眼中看出了一股敌意。

那可不一样哦。瑞尔斯继续笑道:我当然知道乔小姐可以自己买,但有时候小女孩的心思就是这样,一定要喜欢的人买给自己才最开心,偶尔向爱人提个小要求什么的,也是一种情趣,虽然这的确无理取闹了点,但偶尔为之,也无不可。如果那时候你表现的囊中羞涩,或是乔小姐知道你无法和她玩这种游戏而懂事的从不向你提这类要求,无论哪种情况,都未免败兴。

这一下,瑞尔斯话语中的□□味就是傻子也能察觉到了。时学谦不接话了,这个问题,她也的确没法接下去。

瑞尔斯见时学谦沉默不语,觉得胜券在握,像他这种常年游走在商业谈判桌上的人,最懂得如何诛心为上,时学谦的沉默让他解气极了,也许是酒精作用下让他有些飘,于是他开始趁机高谈阔论起来:

时小姐,我不知道你和乔小姐之间发生过什么,但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是根植在我们这些人的骨子和血统里的,这一点,我,乔小姐,以及能来参加这场宴会的所有来宾都一样

他转头看向时学谦,眸光森森,唯独你,根植在你的骨子里的东西,不管你到了什么位置,镀了多少层金,还是会从你金碧辉煌的伪装下渗出来,变成那僵硬生涩新学来的礼仪、畏缩又浮夸的作态、和不伦不类的想法,把你变成这满场中唯一的异类!这是你有生之年永远得不来,偷不到,打不败的东西。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来到这个地方,也不会看不清自己究竟几斤几两

瑞尔斯滔滔不绝说着,时学谦还是保持着沉默,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可是内心已被深深的刺痛。

瑞尔斯每说一句,时学谦手中的杯子便被更捏紧了一分。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在今天这个场合里失态,今天是乔樟的生日,她绝不可以在这个时候失态。

瑞尔斯终于说完了,随后看向时学谦,看到她捏杯子捏的发白的指尖,微微一笑,还上前挑衅似的和她碰了个杯,然后姿态优雅的把自己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

砰的一声,时学谦手里的杯子就这么生生被她捏碎了,薄薄的玻璃碎片掉在地下,还有几小片仍攥在手里,鲜血慢慢从捏紧的指缝里渗出来。

瑞尔斯就像是潜伏多年的侦探看着罪犯当场露出马脚,袖手旁观的冷眼瞧着时学谦接下来的动作。他想着,如果她此时发疯冲过来给他一拳让里面所有人都注意到,借此展示她本来面目,那再好不过。

然而接下来时学谦没有任何过激的动作。她攥着拳,被手里的玻璃渣子硌得生疼,疼痛使她清醒,她看着瑞尔斯的表情,从这个男人的眼睛里看到了汹涌的谮恨和妒忌。

时学谦忽然有些明白了,这个男人的意图是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开口了,语气没有丝毫的激烈,仿佛刚才手里的杯子是别人捏碎的一样,平淡的道:可正如瑞尔斯先生一开始所说的那样,乔樟最后选择了我,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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